接着,对以上共计6份协议进项了一次“大统查”。
--《2020年全省和分期购机活动(新)》
--《用户授权协议》
--《预售信业务用户服务协议》
--《全网信用购商品销售分期支付协议》
--《综合服务协议》
--《全网信用购支付宝预授权冻结业务服务协议》
我的话费--中国移动--和包--蜂泰--某指定专营店--我的花呗,它们之间的关系和操作流程,根据我的推演,应该是这样子的:
1、《2020年全省和分期购机活动(新)》
首先,与中国移动签署开通239元档套餐,授信1420元购买指定OPPO手机,并办理24期分期。
2、《预售信业务用户服务协议》
接着,与和包签署,分期付款相关事宜,承诺每月从话费里转扣70元分期款到和包账户。
3、《用户授权协议》
其次,需要授权和包,将分期买手机这件事,授权给第三方,即授权给xx指定专营店来办理。
4、《全网信用购商品销售分期支付协议》
xx指定专营店办理后,将手机差价部分1675.6元进行分期,并对此分期款进行冻结、债权转让等事宜。
5、《综合服务协议》
我、xx指定专营店、蜂泰,三方对于债权转受事宜达成一致。
6、《全网信用购支付宝预授权冻结业务服务协议》
蜂泰受让债权后,对此实行冻结花呗的方式办理。
以上,各方的利益,大致如下:
--中国移动: 锁定并提升了客户套餐消费档次,以此增加收入。
--和包: 每月进账70元。
--xx指定专营店: 既卖了自己的一部vivo手机,赚取1878元,同时也“扣留”了一部OPPO手机。
--蜂泰: 赚取了301.61元的服务费。
在此一系列的操作中,直到第6项,我与蜂泰签署的服务协议,才体现到冻结花呗的具体事宜。
另外,查看发票同时,我发现有一个新的问题,同样也是要引起注意的。
凡是有参与活动返费抵扣之类的用户,你每月的实际话费金额具体是多少?不要相信话费账单短信、不要相信机器人语音播报、不要相信发票显示,要到--掌上营业厅--查账单--话费收支情况里查看。
就拿我的“2022年1月份和3月份的账单”来说,请看下图:
至于实际话费和发票金额为何不同?这恐怕也只有中国移动能说得清楚。
心里总算平顺了一些,至少在“被割韭菜的收割方法”上,自我总结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同时,对中国移动方的质疑大概有以下几点:
1、套餐月实际消费是283元,为何与销售员女孩告知的213元的情况不符?
2、xx指定专营店(即中国移动合作方),是以何种身份和资质来办理金融分期和冻结花呗业务的?
3、协议授信1420元,为何实际冻结1675.6元?
4、实物支付1878元,为何发票金额1699元?
5、协议授信指定商品/发票货品是OPPO,为何与所购实物vivo不符?
6、销售方/收款方是xx指定专营店,开票方是中国移动,为何“三流不一”?
7、手机以现金转账形式购买,发票为何以‘话费充值发票’形式开具?
8、xx指定专营店,是否涉嫌偷税*?
9、时过半年之久,中国移动方,对本协议、本业务存在如实“过失/欺诈”的情况下,在审核方面是如何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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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对于这次纠纷,我觉得可以“发起总攻了”,于4月15日,就“中国移动某领导不给打印协议”投诉到了工信部。
网页搜索打开工信部投诉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信部12300也可以)
--点击用户申诉
--阅读申诉条件后-点击确认-我要申
--基础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
--所属地区:xx省xx市
--您是否向企业投诉过:是
--企业是否已反馈处理结果:是
--您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否
--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申诉内容
--上传附件(如果申诉的内容较多,也可以将内容制作到附件里)
--短信验证码
--提交
同时,我又将“中国移动xx指定专营店欺诈消费者”分别投诉到了:
--国家信访局
--12388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
--工信部
内容加入了上文的9点质疑,提前写好,复制粘贴即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信部的投诉,内容不要写有“投诉”字样,工信部作为三大运营商的上级监管部门,负责案件的申诉,而投诉案件由其他部门负责。
接着,继续拨打10080投诉,让对方感觉我的“毫无意义”的抗争,以达到“正面滋扰,迂回作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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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接到xx县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所的来电:我于4月9日,在315网上投诉的工单,已转达到该所受理。
我如实告知了事情前后经过,并回答:今天下午,再次受邀前往xx指定专营店协商,如果协商好了,直接撤诉,如果协商不好,再来麻烦所里。该所表示认同。
下午三点,准时来到xx指定专营店办公大楼。
办公室四个人:我、S副总、销售员女孩、“相抵套路”店长。
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相关文件及证据,询问了销售员女孩3个问题:
问题1:套餐月实际消费是283元,为何与你告知的213元的情况不符?
此时,销售员女孩随即开口侧面否认了我,并说:跟我说了月消费213元,另外需要每月和包再划扣70元。
对此,我反驳道:4月1日,我与你的微信聊天,你亲口跟我说,和包划扣的70元,返在了我的和包账户钱包里,可以用于消费和提现,但是,这个钱自始至终我都没动过,去哪里了呢?
销售员女孩对我的回答表示沉默。
问题2:我又试探性地问,2021年9月2日,购买手机当天,我有跟你方xx指定专营店签署过《全网信用购商品销售分期支付协议》吗?
销售员女孩仰头思考了一会不再说话。
假如销售员女孩回答“有”,
那么,我会反驳:在该协议内容中,写到我授权将手机差价部分1675.6元进行分期,但是,vivo这款手机你告知我的原价是3298元,而且收据上也写的是3298元,已支付了1878元,差价应是1420元,那为什么要分期1675.6元呢?实际差价与协议差价不符。
是否涉嫌“暗中加价”、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
假如销售员女孩回答“没有”,
那就是该方私自操作,明摆着涉嫌“欺诈消费者”。
问题3:协议授信指定的是OPPO手机,为什么与所购的实物vivo不符?
销售员女孩开口说道:当时OPPO手机货还没到,就用vivo手机串码做了OPPO这个系统……
我接着说:对于你说的串码,这个专业术语我不懂,不管当时OPPO手机有没有货,你的这一番操作,我更偏信于这是一种类似医院“骗保”或者“套保”的行为。
也就是说,你方利用中国移动协议授信1420元指定的OPPO手机,却卖了自己店里的vivo手机,“混淆视听/移花接木”有这个可能吗?
并且,手机是你方销售的,发票却是中国移动方开具的,你方又是否涉嫌“偷税*”呢?
对于我的诉说,S副总似乎感觉到了“情况不妙”,于是急忙表示道歉,并委婉说道:协议授信的和实际购买的手机不符,她也是最近两天调查后才知道的,当时,销售员女孩的操作确实存在一定问题,这件事,闹也闹了这么久,也都挺耽误大家的。
现在,可以给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意见:不用我再出一分钱,可以帮我更改套餐、终止和包划转、终止冻结花呗业务,并恢复剩余的冻结额度。
但是对于我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要求,实在是无法达成。
既然达不成那就是谈不拢,我随即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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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周一,我查看了相关投诉的进度。
上午9点许。
接到陌生号码来电,说由他代表我们xx县级市移动分公司,来跟我协商处理这件事情,希望双方都各退一步,在此,我明确表态坚持我的诉求。
中午11:59许。
接到省会工信部的来电,询问并确定后,告知我:即将申诉转交给下级单位处理。
下午2点许。
接到地级市10086来电,客服说了和昨天S副总同样的处理意见,另外,就4月15日12:18,我向10080投诉的关于“和包协议9点质疑中的其中1个质疑点”进行了“答非所问”地回复:如果我需要查看相关协议,可以到xx指定营业厅去咨询。
我随即告知该客服:我已经拿到了全部的协议和证据,并继续抛出另外1个质疑点请该客服回答。
对于我拿到了协议,和新的质疑,在语气上,明显能感觉到该客服的囧愕,或许,摆在她稿纸上的是继续对我的“按部就班的敷衍”,但此时,恰恰似乎失去了意义。
该客服接着回复我:对不起,先生,您的提问我这边需要再次核实后给您答复,并祝您生活愉快。
4月19日,中午12点许。
接到我一个朋友的来电,他告诉我:这事闹得有点大,我们xx县级市移动分公司,多次接到上层转交的投诉,一把手有些头疼,尤其是工信部的投诉,这可能会直接影响到该分公司的业绩,同时呢,也会影响我朋友和xx县级市移动分公司的一些“业务关系”,所以,该分公司才找到他前来“说和”这件事。
午饭过后,我给朋友回复:业务终止不变,赔偿费用减半,并让对方做出一个书面的相关说明和道歉。
下午3:30许。
再次接到xx县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所的来电,随后来到该所,推开门,办公司里坐着三个人:所长、科长、和一位串门聊天的。
该所似乎是接受到的“特别说和”的音讯,对于我的态度是“3问2可5反驳”,当时的大致局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说的该所不赞同,该所说的部分与事实不符,于是,我建议,让xx指定专营店销售员女孩前来,一同对质,是非对错也就一目了然了。
该所说没有必要,大致情况已经全面了解清楚了,现在就看我的让步和接受态度,再三“磨合”下,我告知了该所--和我回复给朋友一样的诉求。
4月21日上午。
再次接到朋友的来电,这次谈话中,朋友似乎确实是有些着急了。他说:一把手给他下了死命令,解决不好这件事,他的“移动业务”今后也不用再干了……
怎么办……?
面子还是要给的,中国移动方、我、朋友,各方的台阶都还是要落地的。
于是,在我的建议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所介入处理,好歹有一个合法正规的结论吧,以防中国移动方又给我下一个什么乱七八糟的套。
此次纠纷,到此也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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