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冬季,温度就持续下降,特别是北方地区,冰天雪地,气温低于零下摄氏度,因此在很多住宅楼中,都会配备地暖设备,一般暖气费用都按月或季度支付,使不使用都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而且按照供暖条例的规定,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正负偏差2度算是正常的,而如果温度达不到18℃,应该怎么处理呢,可以从这三途径入手。
途径一:小区物业反馈前面提到过,目前的供暖设施基本都是用小区物业集中管理,因此当供暖达不到18℃时,我们可以直接和物业沟通,会有人员来核实情况,之后由物业人员联系检测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如果是刚刚安装地暖设备,在前半月,因为设备的初运行,处于调节阶段,而且升温也会比较缓慢,业主就不要太着急,观察一周左右,一般调试结束,温度就达标,而且趋向稳定。
途径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和物业人员反馈无果,而且暖气始终未能达到18℃,那么我们也可以直接和当地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一般在接受用户投诉反馈之后,他们在十二个小时内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测温,温度确实不达标,还会在被告知日,以两倍价格退还用户每日的地暖费用。
途径三:民生热线等新闻媒体现在新闻传播非常快,因此到我们通过正常的反馈途径投诉无果之后,也可以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通过拨打民生热线电话联系媒体记者来采集资料,只要情况属实,基本都会报道。
但通过这个途径投诉,最好先和附近的邻居朋友沟通交流下,看看他们家的地暖是否也同样存在一样的问题,如果是则证明是设备有问题,在和媒体反馈之后,处理效率会相对更快些。
总结:如果暖气一直达不到18℃,可以通过三途径接近:1.联系小区物业,让他们联系专业人员维修;2.和当地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12个小时内会有维修人员上门检测维修,情况属实还会返还一部分地暖费用;3.询问周围用户的地暖情况,一同将这种情况告知新闻媒体,让他们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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