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经常拍《四大名捕》,四大名捕的几个人物特点和名字,大部分人都了如指掌。历史上真实的捕快是怎么协助他的上级长官办案抓人的,那很多朋友听了就意犹未尽。
这古代没有监控、没有DNA化验、没有这个那个的科学技术,光凭一颗聪慧的大脑,古代的法官们是怎么给老百姓断案子的呢?咱们今儿就来说说这个事儿。
报案工具之古代110
历史上的“鸣冤鼓”其实最初叫做“登闻鼓”,登闻鼓不仅可以用来伸冤,还可以向皇帝反映大小事务。早在大禹时期就有了雏形,那时候除了有鼓,还有铎,磬等,不同物件的敲击声代表了不同的上报事件,这几样同时还是大禹时期兴盛的几种乐器。
后来因为衙门都设置在闹市区,击打鸣冤鼓又多了一个作用,那就是舆论监督,鼓声一响,好事的民众纷纷过来围观,这就给衙门的官员制造了舆论压力,官员们就不好在审判过程中徇私枉法。
大思想家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说审案的时候我和大家一样,但是我希望你们别动不动就打官司,就是“无讼”。
这不仅仅是儒家的社会理想,同时也是墨、道、法诸家的共同追求,这种“无讼”的观念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打官司的流程。
为了防止诉讼的发生,古代社会有很多规定对民间诉讼进行严防死堵。唐朝的法律就规定只要是打官司,不管有没有理,先打四十大板再说。
如果原告所指控的和实际情况稍有不符,再打五十大板。不仅仅是报案人,就连旁边出主意的“怂恿”报案的人也要被牵连受罚。
那古代老百姓要想打官司该怎么办呢?
第一步:首先需要确定报案事件的大小,如果是邻里摩擦这样小的民事纠纷,大可不必击鼓上堂,白挨40板子。就拿明朝来说,如果纠纷产生,小的交由乡绅来调和就可以了,大的才由地方长官决断。
第二步:击鼓鸣冤,走上公堂。如果的确有大的冤屈,就必须要走这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