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对象
★ 应急期生活救助对象:
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
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 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因灾“全倒户”重建补助、因灾“重损户”修缮补助):
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生活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 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对象: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
★ 冬春生活救助对象:
受灾人员因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灯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