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台风“山竹”肆虐广东,给深圳市民带来不少财产损失。不少市民朋友申请保险理赔等事项,需要出示气象材料证明。小南了解到,因自然天气灾害导致个人或单位财产损失的,可以登录深圳市气象局官网或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开具气象材料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因单次天气过程(降雨、大风、雷暴等)造成个人或单位财产损失,为保险索赔,可以开具气象材料证明。申请人登录深圳市气象局官网(http://www.szmb.gov.cn)或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http://wsbs.sz.gov.cn/shenzhen/home)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也可前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基本建设类综合窗口,直接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指南指出,个人申请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并填写《深圳市气象证明材料申请表》;单位申请,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深圳市气象证明材料申请表》。
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基本建设类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或邮寄方式送达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并出具《气象材料证明受理回执》。
后期,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邮寄方式送达。
【撰文】邓子良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