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发现,穿越小说前期大多数都是趣味横生的,不同时代文化的碰撞,主角融入新环境的搞笑境遇,都十分引人入胜,让人看得欲罢不能啊~今天小梦给大家推荐三本穿越小说,你们有看过几本呢,欢迎在评论区交流哦。
第一本:《赘婿》 作者:愤怒的香蕉
简介:
一个受够了勾心斗角、生死打拼的金融界巨头回到了古代,进入一商贾之家最没地位的赘婿身体后的休闲故事。家国天下事,本已不欲去碰的他,却又如何能避得过了。 “有人曾站在金字塔高点 最廉价数不清妒忌与羡艳 走过了这段万人簇拥路 逃不过墓碑下那孤独的长眠”河图《命悬一线》。
入坑指南:
“等姑爷睡着之后我再去。”小婵笑着说道。
“呵,那再给我唱首歌怎么样?”
“好啊,姑爷想听哪首?”
这时的歌曲其实大抵都是诗词,词牌之类都有着固定的唱法,只是到得现代这些唱法就已经失传了。小婵会唱的词曲其实也不多,两人拿了一本诗词选集在床边选歌。
“咏渔子……”
“这个小婵不会。”
“忆江南这首呢?”
“这个会唱。”小婵兴冲冲地准备唱。
“算了,这首不喜欢。”
“那念奴娇姑爷想听吗?”
“这首水调歌头倒是不错,呃……水调歌头……”
“这个会这个会。”
“会唱水调歌头?”宁毅想了想,“喔,小婵会挺多的嘛。”
“就唱这个吗?”
“呃……还是另外唱一首,也是水调歌头……”
宁毅闲得无聊,实际上是想起了王菲的明月几时有,不过这年代的苏轼似乎没把这首写出来,他让小婵拿来纸笔,趴在床边歪歪扭扭地往宣纸上写诗,让小婵唱来听,小婵看得两眼亮晶晶的:“姑爷写的吗?”
“喔。”宁毅想想,看小婵一脸期待,耸了耸肩,“我写的,给你了。快唱快唱。”
小婵将那词看了一会儿,按照词牌韵律认真地唱起来,小丫头唱腔轻灵婉转,虽然不甚专业,由于太认真,中途反而唱岔了一次,但意境还是很棒的,宁毅听完后笑了笑:“教你另外一种唱法。”
“呀?”小婵眨着眼睛,“另外的……唱法?”
“嗯,我唱一句你唱一句,应该很好学……呵,主要是我想听。”
虽然有些疑惑,但既然能学到东西,小婵随即高兴起来,她跟随在宁毅身边的时间最久,因此也已经渐渐明白这个姑爷身上常常会有些很神秘很有趣的地方,随后在宁毅的教导下,房间之中,小婵便照着那新奇的旋律将这首水调歌头一句句的学起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不知天上宫阙……”,
“唔,还不错……今夕是何年。”
“唔,还不错……今夕是何年。”
“……”
“嘻,姑爷唱下一句嘛……”
无论如何,不久之后,宁毅还是在这个时代听到了多少有些怀念的现代歌曲。往后如果有可能,倒是可以把现代歌曲抄下来教小婵一个人唱,或者之后找个会谱曲弹奏乐器的,把类似的曲子也给谱出来,反正自己私人听听就好,拿不出去登不得大雅之堂那也没什么。
第二本:《庆余年》 作者:猫腻
简介:
一个普通少年为探寻母亲身亡之谜只身涉险入朝,陷入权谋漩涡,最终凭借智勇闯出一片伟业的传奇经历。主角穿越庆国,出世母亲(穿越者)便被皇帝(父亲)*害,被母亲仆人(失忆机器人)救走。寄生范府,为查母亲死因,十六岁进京,陷入皇帝所设棋局,慢慢从棋子成长为博弈者,见证庆国数十年风和雨。深入地刻画了一个文武双全,志向高洁,纵横捭阖的乱世权臣形象。全书精彩纷呈,跌宕起伏,不忍释卷。
入坑指南:
范闲有些讷闷:“你看过这本书?”
在他的印象之中,前世时的人,如果在十二岁时就会看红楼梦,爱看红楼梦,那么长大后一般都会变成文青或者是欺骗女文青的流氓。
“没有。”范思辙赶紧摇头:“看过一些,很没劲。”说完这句话,似乎觉得稍微挣回了一点面子,头也抬的高些了。
“只是先生看过,说……”他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先生很是赞叹,说这作者诗笔有奇气,胸腹有块垒。”
这是两句很高的评语,范闲并没有脸红,微笑说道:“所以你很佩服我?”
“我佩服先生。”范思辙想了想:“而先生很喜欢看你写的书。”
忽然间他的眼睛里发射出一种贪婪的目光,羡慕道:“而且我虽然不看,但知道现在市面上,这个书稿是分卷卖的,每卷可以卖到八两银子。”
他点点头,再望向范闲的目光就有些注视偶像的感觉:“随便写几个字就能赚这么多钱,真是厉害……我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姐姐这么崇拜你。”
“我没有赚这个钱。”范闲随意纠正道,心里却觉得怪怪的,对方对自己的感观有所提升,居然不是因为自己的满腹诗书,却是因为自己写的东西能挣钱。转念一想,他就明白了,自己的父亲司南伯等于是庆国皇帝陛下的财政私人管家,遗传所致,难怪这小家伙似乎天生就有一份对于银钱的狂热喜爱。
范思辙搓搓手,狂热道:“可是只有你能写,将来如果你愿意挣这份钱,我可以入股。”
范闲叹了口气,发现面前的弟弟其实还是挺天真的,只是可惜自己与他之间有利益冲突,虽然自己其实并不见得会对范家的家业有何想法,奈何柳氏的想法却已经是根深蒂固了。
忽然间,他心头一动,决定尝试一下某种事情,毕竟是血脉相连的兄弟,有些凄惨的结局能避免最好还是避免一下。
“你还没说到底为什么跟着我,难道今天不用上学的吗?”范闲心思已定,所以有兴趣和这位异母兄弟聊些闲话。
范思辙年纪虽小,但却不是草包,知道自己刚才流露的些许意思让对方比较高兴,所以堆出可爱笑容颤声答道:“因为……妈妈说……哥哥能干,所以让我多陪哥哥玩玩,受些薰陶总是好的。”
范闲心里叹息了一声,心道装可爱这招,天底下估计没有人比自己用的更好,居然在自己面前玩了起来,真可谓是范门装羞,孔门论语。
第三本:《带着仓库到大明》 作者:迪巴拉伯爵
简介:
主角带着中美港口码头的仓库穿越到大明永乐年间,逐渐改变大明,改变世界的故事。主角带着全世界的仓库回到了明朝初年,历史上的朱棣时代,主角结识当时的皇长孙,帮助他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明帝国,文中描绘出了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个汉王朝的历史生活,有不屈的百姓,有天子守国门的君主,有虚伪有贪婪有正直勇猛的官员将领……这本书爽点十足,难得能让人废寝忘食的佳作。
入坑指南:
而在此时的前厅中,方醒正看着跪在地上的两个大汉发呆。
“少爷,我俩是诚心卖身入籍,此后任凭少爷您打*。”
两个大汉身材健壮,如果不是辛老七持刀站在边上,方醒估计都不敢出来。
“这个……你们怎么会想到投献呢?”
方醒有些百思而不得其解。
“少爷,我俩是世代铁匠,如果进了官营,这一辈子都是官家的奴隶,少爷,我们真是诚心的啊!”
两个七尺大汉,居然哭起来了。
我!难道我方醒也有了王八之气?居然坐在家中就有猛士来投!
不过方醒谨慎的没有先答应,只是让朱芳来考察一番他们的专业水准。
当朱芳欣喜若狂的说这两人都是熟手,而且手艺不错时,方醒更懵了。
这不会是细作,因为谁也不会用工匠来做细作。
为了不泄密,每一家的工匠都处在严格的看管之中,要出去可以,等你成为尸体后就可以出去了,而且是被一张烂席子卷着拖往乱坟岗。
而且这两人都签了卖身契,方醒打*了都无人过问,所以细作的嫌疑就洗清了。
方醒有些恍惚,他觉得自己很可能有天命之顾,不然为何缺铁匠的时候马上就有人来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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