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锡之后的士人文学创作,对致用功能愈加看重。北宋中期,范仲淹在政治革新的同时,大力提倡文学革 新,主张提高文学的社会功用,文坛盟主欧阳修更是将田锡“文道并重”的观点加以发扬,提出“我所谓文, 必与道俱”。
其所作之文皆是随性由心,自然而发,简练阔达。曾巩在与王安石的信中云:
“欧公更欲足下少开廓,其文勿用造语及模拟前人,请相度示及。欧云:孟、韩文虽高,不必似之也,取其自然耳。”
可知欧阳修的为文之道,便是不要刻意模仿前人,而要以自然取胜。欧阳修以文坛盟主的特殊身份,身体力行地进行古文创作,为革除时文之弊倾尽全力,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由此达到高潮。
田锡的文学创作方法及理论对“三苏”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如他所崇尚的诗文创作祖述六经、引史入文,就深深地影响到了苏洵。
苏洵在《史论》篇中即提出“经史互资”的观点。田锡十分强调作文时以“意” 统摄全篇的重要性,苏轼亦以“意”为作文之要。苏轼在与友人讨论作文之法时提到:
“儋州虽数百家之聚, 州人之所须,取之市而足。然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取物, 不得意不可以明事,此作文之要也。”
苏轼认为作文的关键是“意”,为文之时,首先须立意,然后以“意”统 领全篇,才能够收放自如。这一观点,与田锡所提出的“文以意为主”可谓一脉相承。更为重要的是,苏氏父子同样将“自然”作为创作至文的不二法门。
苏洵在《仲兄字文甫说》中就强调“自然”的重要性:
“今夫玉, 非不温然美矣,而不得以为文;刻镂组绣,非不文矣,而不可与论乎自然。”
他认为“刻镂组绣”之类的东西,虽然经过纹饰,但人为创造出来的美终究难以与自然之美相提并论,从而将“自然”作为审美意识中的 最高形态。苏轼同样主张文法自然,他在《南行前集叙》中说:“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 之为工也。山川之有云雾,草木之有华实,充满勃郁,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自闻家君之论文, 以为古之圣人有所不能自已而作者。故轼与弟辙为文至多,而未尝有作文之意。”
苏轼认为,有雕琢痕迹的文章皆不能算是好文章,真正的文章应该是听从内心之意,随心所发,感情不能自已,喷薄而出,就如同大自然的万事万物一样无存在感而又自然存在一样。苏辙在《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中亦称“公(苏轼)之于文,得之于天”。
可见“三苏”不仅倡导“文法自然”,在自身的文学创作中,亦以自然为贵。三苏在北宋文坛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不言而喻,而正是这些基于田锡文学观的传承,极大地丰富了苏氏蜀学的内容。
田锡一生都致力于宋初道统与文统的重建,实无愧于入仕前立志之初心:
“左属忠信之櫜鞬,右执文章之鞭弭,以与韩、柳、元、白相周旋于中原”
在宋初文统的建构上,他以儒道为依归的同时又主张兼容其他文风特色,为北宋文学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先例。
田锡的文论思想虽然在当时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反响,却对后世的文学观影响颇深。正是田锡等人对北宋文统建设作出的不断努力,终于引起最高统治者的重视。
“进士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
庆历四年,贡举实行了较大的改革,将考验士子时政能力的“策”定为去留的关键,大大提升了士人所作文章的致用功能。在国家层面将文统与政统相结合,可说是对田锡等士大夫努力的最好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