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
虽然唐朝从未正式承认贵族的存在,但把朝廷上的最高职位留给某些家族,并与之特别法律优待,给予了帝国精英事实上的承认。早在638年,太宗皇帝准予一部全面的《氏族志》颁布全国,《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按其社会地位排列。这一目录内容广泛,除了少数的帝国精英之外,还包括了很多地方名门,考虑到它是在以前族谱的基础上编纂而成,这显示出帝国对已被社会广泛接受的门第等级制度的认可。(《氏族志》也曾做过一些修订,因为太宗坚持把皇室李氏放在第一位,把自认为具有最高等级的河北四大族之一降级。)
氏族志
659年的一个类似谱录甚至包括更多的家门,但这可能反映出武后削弱大族权力的企图,这个谱录完全以在唐朝的官员品级和声望为基础。她也发布赦令禁止地位最高的大族之间通婚,并规定嫁妆的数量要与当事人的官阶相符合。但在8世纪头几十年里,在武后被推翻后,族谱编写活动的热情重燃,不管是私家的还是官方资助的,都被重申以大族声望而不是以唐朝官阶为基础的等级原则。
“安史之乱”后,修订族谱的热情迅速降温。9世纪重要的族谱不再出现全面的排序,而只有用韵句编写的冗长且无官阶的大族谱录,这相当于按照字序排列。到继唐朝之后五代时期,宏大的中世纪贵族政治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