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
家长对孩子的过于宠爱也是导致孩子对生活的意义进行曲解的一大因素。在那些孩子的心目中,他们的愿望就是法律,自己无须争取便可达到一切。他们还认为自己天生就具有某种权力,无人能及。然而,一旦他们不再成为众人的焦点,他们的位置被人取代时,便会无法忍受,他觉得周围的人都对他有所亏欠。在他们的生活中,已经习惯了只索取而不付出,他们根本不懂得如何面对生活中的问题。因为一直生活在别人的关照之中,他们已经没有了自立能力,也从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他们的脑海中除了自己别无他物,根本不懂得与人相处、合作的益处。当有困难出现,他们唯一想到的便是求助于人。他们认为,如果他能重新成为众人的焦点,如果人们可以再次承认他是杰出的人,那么情况就会大有改观。
过于受宠的孩子在长大后,很可能会成为危险人群。其中有些人甚至会恩将仇报,表面装出“媚世”的姿态,私下却一直寻找机会攻击别人。如果让他们像普通人一样合作完成某件事,他们定不会服从,或者公然反抗。如果他们不再得到别人的关心和呵护,就会认为有人在他们背后进行攻击。他们以为众人都与之敌对,所以只要有机会便会打击报复。如果人们对他人处理方式不能接受,他就会认为这一行为是对他的虐待,所以对他们的惩罚不会起到任何作用。他们只会这样想:所有人的都在和我作对。这样的孩子无论是对别人公然反抗还是将别人的善意当成恶意,都表明他们对人生的理解是错误的。有些人会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不同的方法,但是他们的思想永远不会有所改观:人生的意义就是自己永远第一,自己至高无上,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他们一直持这样的人生态度,他们的方法永远不会正确。
冷落
受人冷落的儿童是第三种“问题儿童”。他们的人生同样容易偏离正轨。这些孩子根本不知道关心和互助的概念,因为他们的脑海中从来没有这些名词。我们可以想象出,当他们在生活中遇到不悦,总会高估困难的程度,从不去争取他人的帮助。当他看到社会冷漠的一面就会认定整个社会都是如此。他们不会想到,帮助他人做一些事就可以赢得他人的尊敬和喜爱。他们连自己都无法相信,更别提相信他人了。
实际上,任何经验都无法与感情相比拟。母亲最初的任务就是让孩子一出生就感受到对自己的依赖之情。继而,她可以让孩子将这种感情范围扩大,直至周围的每一件事物。如果母亲没有完成这一任务,也就是没有让孩子对周围产生兴趣,并形成合作与互助的情感,那么孩子就很难对社会形成关注,也很难再有与人合作的意识。与他人合作的能力人人都有,但这却是经过培养才得以体现的,否则根本无法尽情地展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