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被扑灭后,该住户家中已是一片狼藉。
上期一周119,曾报道了一名5岁男童玩打火机点燃窗帘引发火灾的事故。然而,就在几天前,我市又有一名小男孩因为在家玩打火机把家给烧了。
5月20日下午2时52分,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武进区牛塘镇卢家新苑一居民家中起火。附近的牛塘专职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消防人员发现着火住户南北两边窗口都在冒黑烟,南侧阳台有明显火光。由于室内消防栓无水,消防员采取沿楼道铺设水带的方式供水,到达着火楼层后立即组织扑救,大约半小时后所有明火被扑灭,所幸无人员受伤。但屋内的家具、电器等设施几乎被全部烧毁,损失惨重。
消防救援人员了解情况后得知,起火原因是家中小孩用打火机点燃塑料袋后引起的。消防人员问孩子为什么玩火?孩子直言:“太无聊了。”
消防部门就此特别提醒:家长要看管好家中小孩,不要让他们独自接触火源,以免发生危险。孩子玩火,一旦造成火灾事故,家长们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