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自动垫交
保费自动垫交功能是指长期人身保险中,在投保人约定分期交纳保费的情况下,如果忘记或因故不能按期交纳保费,一旦超过60天宽限期仍未按时交费,保险公司就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保费,以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
不过,用于垫交保费的现金价值会按照一定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挂钩)在垫交期内进行复利计息,投保人想要结束自动垫交时,需向保险公司补交所划扣的现金价值,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因此,保费自动垫交虽然可以方便短期的资金周转,但长期用现金价值抵交保费并不值得。
保费自动垫交=保费减额交清吗?
保费自动垫交,就是用现金价值来缴纳部分欠缴的保费。直到现金价值用完为止,保险合同也就失效了。
今天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王先生投保一份重疾险,保额30万元,交费期10年。可是在投保第5年的时候因故忘了交保费,在1年后被查出罹患恶性肿瘤,这时想起这份保险才到保险公司报案,原本还担心得不到理赔,但后来保险公司只是扣除了一点现金价值和利息就正常给他办理了理赔手续。原来,王先生在投保时选择了保费自动垫交功能,虽然中间忘交了一年保费,但保单自动用一部分现金价值补充上了,王先生可以继续得到保险保障。所以,保费自动垫交功能可以避免保单失效,对被保险人的权益是一种保障。
但很多人在这里往往会将自动垫交和减额交清两个概念混淆。
保费自动垫交并不改变保险金额,只是保单现金价值随着交费年期不断扣取,保单至现金价值扣完后即告失效。而减额交清是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选择用这部分现金价值,一次交清的全部保费,与此同时保障金额相应减少,但合同继续有效。相当于投保人对这份保单做了部分退保。换句话说,就是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一次性充作保费,因而保单不再有现金价值,保额减少,一直保障到合同约定期限。比如王先生这份保单在投保第5年时,是由于做生意失败无力承担续期保费,在不想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就可以选择“减额交清”,使合同自动期满。
最后,王先生享受的保额会比原来少,但至少还可以享有一份保障。减额交清比较适合因故交不起保费的情况,如果缴费没有压力,还是建议继续缴费,享受完整的保障,毕竟退保有损失的道理大家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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