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师双河市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开展统计调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在2017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16年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2017年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2018年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2021年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五师双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兵团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
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师市各团场(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对师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向师市党委、师市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定期向社会公布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师市地方性统计调查等。
工作掠影
2021年12月2日至3日,师市召开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布置会议 。
2021年12月24日,第五师双河市统计局召开局务会议。
2022年9月14日,第五师双河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历届统计开放日主题
第一届(2010年)
主题:走向公开透明的中国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