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逻辑,很多人一头雾水,但逻辑又是我们经常下意识提起的一个词汇——那么,到底什么是逻辑呢?
逻辑是:思维顺序符合某种合理性,而给予的标称。
这些合理性包括:
1.事实合理性,如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
2.思维理解的合理性。其反面就是思维的跳跃和无关。
3.社会人文的“共识”,如,行为应当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
凡是符合以上三个合理性的,我们把它定义为“逻辑的”。
从这个角度说,逻辑不是实在的物质,而是一个“形容词”,形容具备“逻辑的”属性的思维过程——当然,也包括这个思维过程转化出的语言或文字等表达。
所以:
1.不能说逻辑是虚无的。因为符合事实合理性的逻辑,首先是事实逻辑,其次才是被思维理解的逻辑——在事实层面上,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并被思维所理解。
2.逻辑又不全是实在的,符合思维理解的合理性的,可能完全是架空的。如数学上,基于“2 3=5”,然后推论“2 3 2 3=5 5”,这个推论具备思维的合理性,但是却没有具体的实指。
3.人文共识是思维的基础,当然也是逻辑思维的基础。例如前面提到的,以不违背法律为行为的基础,如果违背这个人文共识,后续的逻辑合理性就可能不成立。
举个例子,普通司机闯红灯送病人去医院——社会共识是,这个行为本身是违法的,所以后续的“病人需要急救,所以闯红灯”的逻辑合理性就不能成立。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逻辑思维都基于一定的人文共识。
具体的运用,如在论述(辩论)中,一般综合运用以上三个合理性,共同构建和强化论证逻辑:
1.举有代表性的事实例子,说明观点符合事实合理性,证明事实逻辑。
2.思路清晰,推进分明,易于被理解,(而不是太跳跃或窜出莫名其妙的东西),从而符合思维合理性。
3.基于普遍的,或多数人共识的基本人文价值观上,进行论证的演绎和展开,这样就符合基本人文共识的合理性。
总结一下,我们发现:
1.逻辑也是有“历史”的,人文共识(包括普遍的经验认知)就是其历史。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逻辑都有历史。
2.逻辑又有“正在发生”的客观事实理性。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如果是针对事实的,一定要尊重事实,而不是被思维逻辑(如方法论)所替代。
3.逻辑最终表现(归结)为思维合理性——假设事实因果合理性不被思维所理解,那就不能定义为逻辑,而只是因果。
以上就是我对逻辑的理解,欢迎点评交流。
文:何为贵,哲学散文其二。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