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一) 为加强公司的统计管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各子 (分)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三) 公司实行综合统计机构归口管理,专业部门分工负责 的统计管理体制。
(四)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 动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研究,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 实行统计监督。
二、统计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 公司综合统计机构设立在运营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 公司综合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配备专业统计人员,按时 提供有关专业统计信息,由运营管理部汇总后统一形成公司综合 统计信息。
(二) 各子(分)公司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综合统计 机构,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统计人员,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的 综合统计工作,执行公司的各项统计任务。
(三) 公司职责
1. 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和完善公司统计工作规章、 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
2. 协调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各子(分)公司统计工作,统一管 理公司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系统收集全公司综合统计资料, 并建立公司综合统计信息。负责公司综合统计资料的汇总及上报 工作,以及上报的各专业统计报表的审查工作。
3. 根据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 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 组织对各子(分)公司原始记录检查,参与原始记录整顿。
5. 组织实施公司统计调查。
(四) 各子(分)公司职责
1 .组织本单位的统计人员完成公司及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 统计调查和统计上报任务。
2. 按照规定及要求对外提供相关统计 资料,协调各专业统计工作。
3. 负责本单位综合统计信息建设和统计制度的建立,进行 内部统计工作的管理。
4. 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实施 内部统计监督和统计咨询服务。
(五) 统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具 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 和监督。
(六)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 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数据;揭发检举和抵制统计调查工作 中的违法行为。
(七) 综合统计机构要有计划地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 和技术培训,组织统计法规和专业学习,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 道德教育,树立统计法制观念,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 统计人员完成统计任务必备的上网条件和设备。统计人员应按规 定做到持证上岗。
四、统计工作的要求
(一) 公司根据需要统一制定报表表式,分生产企业、经营 企业、科研、营销分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 不同的报表内容分别填报。
(二) 每月各类报表的截止日期与本单位财务截止日期保持 一致,各单位上报 产量报表的时间为月后5日前,其他报表上报时间为月后5日前。 年报报送根据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 公司资产财务部每月向运营管理部提供财务快报及正 式合并报表。公司供应部每月向运营管理部提供本月大宗原材料的采购 量及价格。
五、统计报表的分工与管理
(一) 凡企业主管部门布置的统 计报表,由运营管理部根据公司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确定填 报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部门负责不明确时, 则由运营管理部召集有关部门协商填报。如需各子(分)公司提 供数据的,各子(分)公司也应及时上报有关数据。
(二) 公司定期统计报表,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制订“报表目 录”,下发给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执行。各子(分)公司填 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后上报运营管理 部。公司各部门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查,主 管领导批准后,上报运营管理部。
(三)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 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 需对外报出的综合统计资料由综合统计机构负责统一 对外公布;专业统计资料由各部门分工管理并负责对外公布。
(五) 公司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运营管理部综合统计员保 管,各子(分)公司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保管。
(六) 各子(分)公司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 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七) 公司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 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 管价值,应呈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销 毁。
(八)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要 做好统计资料的立卷、归档、交接和保管工作。
(九) 统计信息的保密管理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保密规定执行。
(十)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任意丢失,损毁,根据公 司情况规定各单位的统计报表、资料保存期限为:原始统计记录 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统计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十一)公司和各子、分公司要要加强统计工作研究,开展 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法、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的研究工作, 定期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工作,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 作。
六、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一) 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受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时,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订正,填报单位不得 推诿或拖延。
(二) 各子(分)公司上报统计数字发生错误申请订正时, 事前必须和综合统计部门取得联系,意见统一后方能把订正单发 出。
七、统计调查与统计制度
(一)公司综合统计机构组织专业统计部门统一制定统计调 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总体方案,归口管理公司各专业统计调查活 动。
各子(分)公司综合统计机构组织本单位各部门统一制定统 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归口管理本单位各专业统计调查活 动。
(二) 各子(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统计标准,以保证 统计调查中引用的指标含义、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一致性。同 时,可根据需要按本章的规定补充制定在本单位实行的统计调查 项目。
(三) 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 得伪造、篡改。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必须对提供的统计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八、统计工作的交接
(一) 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 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 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 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 将经办工作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 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 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 文件、历史资料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4. 统计人员业务移交由部门负责人监交,移交双方在移交 清单上签字。
九、统计考核及计分
统计考核为考核各子、分公司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统计分析。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各占30分,综合分析 占10分;年报占总分的20%,定期报表逐月考核,占部分的80%。
及时性:在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限前将报表上报的,计该项考 核指标的满分;每推迟1天,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考核 指标的分数。
准确性:主要考核报表数据的表内逻辑关系及表间平衡关系, 计量单位统一、规范,计算方法科学严谨,所有数据没有差错的 计该项考核指标的满分;每出现一笔差错,每次扣0.5分,直至 扣完该项考核指标的分数。
完整性:主要考核报表数据的完整性,各公司根据要求上报需要填报的报表, 每漏填一张报表,每次扣5分,每漏填一笔或与上年同期数不一 致的,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考核指标的分数。
季度统计分析及年度统计分析内容包括:本单位经济运行的 新情况、新特点(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的,要有深入详细的分析),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影响因素,当前经济运行 中存在或潜在的突出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对策,对下阶段 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预测。没有季度和年度综合分析的每次扣3 分。
加分项:分析报告主题突出,能及时指导纠正生产经营中的 问题,每次加3分;统计工作当年受到当地政府部门表彰的加2 分。
十、奖罚
(—)统计考核的时间界定。统计报表考核上年年报和本年 各种定期报表。
(二) 统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时公司将对统计 工作进行总考核评分,执照得分情况评选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 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由公司统一表彰。
(三) 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工作被动的,取消评优资格, 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 各单位统计考核情况纳入子(分)公司经营负责人经 营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十一、附则
(一) 各子(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 本办法由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