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占用耕地:“非粮化”
我国划定有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我们需要共同坚守和确保的全国14亿人民的“粮食安全”生命线。在耕地上进行“非粮化”生产甚至搞建设,是对我们自己“口粮”的不负责。其实,不只是老何在耕地上挖塘养鱼行为不被允许,那些与粮食生产无关的占地行为都是严格管控甚至禁止的行为。
一般耕地上主要用于粮、油、棉、糖、蔬的生产,严格控制造林栽果、搞养殖、种花草、建茶园、修道路等非粮化生产,而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禁止其他非粮化生产。不允许乱占耕地从事与农业生产无关的活动,比如建房、挖沙取土、挖湖造景等。建房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严格进行“占补平衡”。而对于基本农田上,是严格禁止占用的,如果确需占用,需要由国家特殊审批,我想这并不是哪个农户需要建房占地就能做到的,因此对于基本农田,我们如果因不懂政策建房占用了,要及时止损,及时停掉往下的工程,并及时拆除违建、退地和复耕。
另外对于在耕地上“挂羊头卖狗肉”也是严格禁止的。比如养殖用地不能被利用成肉类屠宰和加工场所,更不能改成“大棚房”用于发展休闲观光、餐饮住宿等场所。这几年国家对于此的查处也是很坚决的,拆除违建、退地没商量,还可能面临罚款和追责。
对于“同样是搞农业,自家承包地上不许挖塘养鱼、栽植果树”等规定,你有什么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