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和高校改革,方案都是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那么,原来的事业编制,和现在的“备案制”编制,到底有什么不同?备案制编制的稳定性怎么样,备案制人员还是体制内的吗,还是“铁饭碗”吗?
高校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现在还没有全面实施,只是在部分省市县试点。就拿本地试点的公立医院改革来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实备案制人员,和编制内人员,没有什么区别。从人才引进、招考,到纳入备案制编制管理,再到评职称、缴纳社保,都和正式的编制人员,没有什么两样。
最主要的原因,是备案制编制数量的核定,必须“在当地编制限额内核定”。也就是说,公立医院改革后,有两种编制类型,一种是原来的差额编制,一种是备案制编制,在公立医院的“三定规定”上,就明确载明了编制若干、控制数若干,两者加起来,就是备案制编制。
而公立医院编制的核定,不仅要受当地编制总量的限制,还要受床位比例的上限限制。并不是以前以为的,只要医院经营收入好,或者当地财政支持力度大,就可以无限扩大控制数规模,只要不突破床位比就行。
这个“总量控制”,基本上等于是将县区级公立医院备案制编制流于形式。因为县区事业编制总量有限,超编现象严重,能挤出来给公立医院增加“控制数”的事业编制,只有极少的数量,甚至是个位数,完全违背了公立医院改革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