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的具体方式,商业信用的具体方式包括什么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3-12-01 11:09:08

编者按:

信用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的概念,最广义的信用的基本内涵是指信任。马克思曾引用和重释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一段话阐述信用问题:“信用,在它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一定要偿还。”在《资本论》中,信用定义为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这一定义是对借贷货币资本运动的概括。现代经济下,现代信用大都是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行为,其不仅包括单纯的商品或货币借贷,还逐渐衍生出非银行金融信用等信用形式。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而言,信用的产生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商品货币经济的历史进程。在信用经济时代,信用更多地表现为货币的借贷,而金融总是建立在一定的信用关系基础上,任何企业都不能忽视信用带来的利与弊。信用活动既能够在销售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降低交易成本、发展企业协作关系等方面给企业带来效益,也使企业的交易支付承担一定的风险。

本书中商业信用专指企业之间发生的信用经济活动,是基础的信用交易形式,其一般指市场主体间由一般交易引起的短期资金融通,是一种历史久远的传统信用形式。企业间在商品交易基础上直接产生商业信用,主要包括以采购、信用销售和预付货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具体方式有采购准入、资质审核、信用销售商品、委托代销、分期付款、预付定金、预付货款及补偿贸易等。

商业信用直接与商品生产和流通相联系,其发展既增加了购货企业的资金融通渠道,又加快了销货企业资源的循环和周转,对于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明晰债权债务关系、规范微观经济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稳定生产原料供应质量、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会开展以信用授予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信用业务,管理、征信、评级、度量是该业务开展中的关键技术。另外,为了进一步降低商业信用风险,加快资金回流,企业还会采取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保理和债权融资等形式转移风险。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以上信用服务可由外部第三方信用机构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在揭示和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企业融资和规范信用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

本书从信用范畴出发,提出了信用的概念,阐述了信用与现代经济的紧密关系,重点介绍了商业信用的定义、活动、工具等,以及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介绍了实践中商业信用业务的三种主要形式,在商业信用运行层面,阐述了商业信用管理、征信、评级、度量是该业务开展中的关键技术。在商业信用服务上,阐述了第三方信用服务和机构的现状、发展、前景,以及第三方商业信用机构的业务流程和主要业务领域。最后,介绍了商业信用与数字经济的关系,并对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的润滑剂,能够促进生产和产品的流通,是其他信用形式无法替代的。在银行信用和非银行金融信用等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商业信用作为信用体系的基础仍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商业信用的具体方式,商业信用的具体方式包括什么(1)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市场经济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而作为市场机制核心内容的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等价交换。随着交换关系的复杂化,整个经济活动被彼此相连、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所联结。这种信用关系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维系、支持、形成市场秩序。可以说,没有信用就没有交换与市场,也就没有经济活动存在与扩大的基础,更难以形成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秩序。

现代经济既是市场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自商业交易发轫之始,信用对经济运行,进而对道德文化、法制理念和社会秩序等方方面面的影响便深远悠长。伴随社会变迁和文明交流,各国都已将信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本理念和基础原则,并致力于打造符合各自发展需要的信用体系,形成了多样化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并无优劣和先进落后之分,唯有建设水平的差异与不同。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实践起步和探索早,在信用意识普及、信用环境优化、信用秩序规范、信用产品服务和信用工具运用等方面发展良好,极大地发挥了信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的积极作用,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推进与不断完善,市场信用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结构逐渐优化,信用关系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社会对于信用观念、信用行为及信用管理制度安排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人们对于信用管理、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失信惩戒机制与相关法律建设和完善的呼声日益强烈,对于信用管理活动及实践发展效用的认知日益深化。

围绕上述领域,越来越多的教学、科研、政府及第三方机构不断从理论探索、教学科研和实践发展等方面深入研究和推进,为我国现代信用理论与实践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商业信用中心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02年正式批准设立,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注册登记的国家中央事业单位,其职能是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商业信用服务。中心目前拥有“国有企业供应商信用管理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服务平台”“信用商业”“商业信用培训平台”等覆盖全行业企业商业信用信息系统及专业权威的信用信息资源与基础数据库,包括国家最具权威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模型及商业信用服务新型专业化平台,可为政府部门及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翔实、可靠、动态、及时的信用信息参考依据。

近年来,商业信用中心积极响应国家构建覆盖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依托中心专业权威的专家委员会、海量商业信用数据库和十余年来的行业积累以及强大的技术能力,保证了信用评级评价工作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公允性。先后主持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国资委、国管局等相关部委的信用相关课题研究和行业标准起草、制定和修订,主持和开展了中石化集团、鞍钢集团、中国航发集团等中央企业供应商法人信用评价等项目,增强了企业信用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与共享,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推进国家层面的商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内最早开设信用管理专业的院校,早在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秉承“高起点、有特色、国际性、重实践”的建设理念,在教育团队建设、教学方式创新、应用前沿实践、学科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培养信用管理专业或方向毕业生千余名,编写和出版了经济管理类课程信用系列教材,完成数十项重大课题,开创了我国高校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发展的新局面,成为信用管理领域教学科研的“领头羊”。以信用管理教学科研团队为核心的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CMRC),依托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势资源,专注于理论研究、政策咨询、信用管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社会服务。先后参与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讨论起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培训、惠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业界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商业信用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的战略合作已有十余年,在商业信用理论与实践研究、商业企业评价评级、第三方信用机构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本套“现代信用理论与实践系列丛书”即是双方战略合作成果的集中展示。


本文摘自:《商业信用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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