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管理者能很好地履行各种管理职能,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提出了管理的14项一般原则。
01、劳动分工原则
法约尔认为,劳动分工是一项属于自然规律方面的原则,也就是劳动专业化,其目的是用同样的努力生产得更多更好。
劳动分工不只适用于技术工作,而且也适用于管理工作。劳动分工可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和准确性,目的是最终提高效率;没有学者和艺术家的专业化工作,社会进步的可能性也可能想象。
但是,法约尔又认为:“劳动分工有一定的限度,经验与尺度感告诉我们不应超越这些限度。”
02、权力与责任原则
权力,就是指挥和要求别人服从的权利和力量;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补充,责任和权力是互为因果的。
凡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责任,这就是著名的权力与责任相符的原则。
权力可分为职能规定的权力和由领导者的智慧、博学、经验、道德品质、指挥才能和以往的功绩而形成的个人权力。一个好的领导者,个人权力是规定权力的必要补充。
一般来说,人们象追求权力一样害怕承担责任。但一个好的领导者应具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并使他周围的人也随之具有这种勇气。
法约尔认为,要贯彻权力与责任相符的原则,就应该有有效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即“应该鼓励有益的行动而制止与其相反行动”。实际上,这就是现在我们讲的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法约尔说:
制止一个重要*滥用权力的最有效的保证是个人的道德,特别是该*的高尚的精神道德,这种道德是选举和靠财产所不能取得的。
03、纪律原则
就是企业和其下属人员之间通过协定而达成一致的服从、勤勉、积极、举止和尊敬的表示,它是以尊重而不是以恐惧为基础的。
法约尔认为纪律应包括两个方面,即企业与下属人员之间的协定和人们对这个协定的态度及其对协定遵守的情况。
由于协定的多样,纪律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为使企业顺利发展,纪律是绝对必要的。没有纪律,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兴旺繁荣。维护纪律不排除对违反共同协定即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指责、警告、罚款、停职、降级或开除。
高层领导和下属人员一样,必须接受纪律的约束。
他认为制定和维持纪律最有效的办法是:
①各级好的领导。
②尽可能明确而又公平的协定。
③合理执行惩罚。
因为“纪律是*造就的。……无论哪个社会组织,其纪律状况都主要取决于其*的道德状况”。
04、统一指挥原则
法约尔的“统一指挥”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原则,按照这个原则的要求,无论对哪一种工作来说,下属人员只应接受一个*的命令。
它是一项普遍的必要准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适应双重指挥的社会组织。双重指挥经常是冲突的根源。如果两个*同时对一个人或一件事行使他们的权力,必然会产生混乱。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适应双重指挥的社会组织。所以一定要撤销其中一个*,停止双重领导,才能使企业兴旺。
与统一指挥原则有关的还有下一个原则,即统一领导原则。
05、统一领导原则
法约尔说的统一领导原则是指:
“对于力求达到同一目的的全部活动,只能有一个*和一项计划。……人类社会和动物界一样,一个身体有两个脑袋,就是个怪物,就难以生存。”
统一领导原则讲的是,一个下级只能有一个直接上级。它与统一指挥原则不同,统一指挥原则讲的是,一个下级只能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这两个原则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统一领导原则讲的是组织机构设置的问题,即在设置组织机构的时候,一个下级不能有两个直接上级。
而统一指挥原则讲的是组织机构设置以后运转的问题,即当组织机构建立起来以后,在运转的过程中,一个下级不能同时接受两个上级的指令。
人们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来实现一个社会团体的统一领导,而统一指挥取决于人员如何发挥作用。“统一指挥”里“指挥”一词词义偏重于动词,而“统一领导”中领导一词偏重于名词,指的是组织机构的一环节。
06、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原则
对于“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原则”,法约尔认为这是一些人们都十分明白清楚的原则,但是,往往“无知、贪婪、自私、懒惰以及人类的一切冲动总是使人为了个人利益而忘掉整体利益”。
为了能坚持“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原则”,法约尔认为,成功的办法是:
①*的坚定性和好的榜样;
②尽可能签订公平的协定;
③认真的监督。
这一管理原则要求管理人员保证,在企业组织中,企业的总目标永远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在一个企业中,个人或一些人的利益不能置于企业利益之上,一个家庭的利益应先于一个成员的利益,国家利益应高于一个公民或一些公民的利益。
因此,必须对无知、贪婪、自私、懒惰、懦弱和一切把个人利益置于整体利益之上的行为进行持久的斗争。
07、人员的报酬原则
法约尔认为,报酬是为企业组织所掌握的一个重要动机诱导因素,完善的报酬制度能够使职工更有价值感,并激发其热情。人员的报酬原则首先“取决于不受雇主的意愿和所属人员的才能影响的一些情况,如生活费用的高低、可雇人员的多少、业务的一般状况、企业的经济地位等,然后再看人员的才能,最后看采用的报酬方式”。
人员的报酬是其服务的价格,应该合理,并尽量使企业和所属人员都满意。工人的报酬方式有按劳动日付酬、按工作任务付酬和计件付酬三种,其方法还包括奖金、分红、实物补助和精神奖励。付酬的方式取决于多种因素,其目的只有一个,即改善所属人员的作用和命运,鼓励各级人员的劳动热情。
人员的报酬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持职工的最低生活消费和企业的基本经营状况,这是确定人员报酬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再考虑根据职工的劳动贡献来决定采用适当的报酬方式。
对于各种报酬方式,法约尔认为不管采用什么报酬方式,都应该能做到以下几点:
①它能保证报酬公平;
②它能奖励有益的努力和激发热情;
③它不应导致超过合理限度的过多的报酬。
08、集权的原则
法约尔指的是组织的权力的集中与分散的问题。法约尔认为,集中或分散的问题是一个简单的尺度问题,企业组织所面临的环境、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企业人员的素质,决定了集权和分权的最佳程度,问题在于找到适合于该企业的最适度。
在小型企业,可以由上级领导者直接把命令传到下层人员,所以权力就相对比较集中。
而在大型企业里,在高层领导者与基层人员之间,还有许多中间环节,因此,权力就比较分散。
按照法约尔的观点,影响一个企业是集中还是分散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领导者的权力;另一个是领导者对发挥下级人员的积极性态度。
“如果*的才能、精力、智慧、经验、理解速度……允许他扩大活动范围,他则可以大大加强集中,把其助手作用降低为普通执行人的作用。
相反,如果他愿意一方面保留全面领导的特权,一方面更多地采用协作者的经验、意见和建议,那么可以实行广泛的权力分散。
……所有提高部下作用的重要性的做法就是分散,降低这种作用的重要性的做法则是集中”。
集中也是一种必然规律的现象。在动物机体或社会组织中,感觉集中于大脑或领导部门,从大脑或领导部门发出命令,使组织的各部分运动。
集中化管理作为一种制度,本身无所谓好坏,也不为*的主观随意性所任意取舍。需要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集中化的最适程度。权力集中与分散的措施本身可以经常变化,实行集中化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地使用所有人员的才干。
09、等级制度原则
等级制度就是从最高权力机构直到低层管理人员的领导系列。它显示出权力执行的路线和信息传递的渠道,它对于保证统一指挥是必不可少的,但往往不是最迅速的渠道。
它显示出企业内信息传递的路线在一个等级制度表现为G—A—Q双梯形式的企业里,假设要使F与P发生联系。按常规,需先从F到A,再下到P,这之间每一级都需停顿;然后,顺着原路,一级级返回出发点。如果通过F—P“天桥”(跳板)直接从F到P,那就简单、迅速和可靠多了。如果F的领导E和P的领导O允许他们各自的下属直接联系,等级原则就得到了捍卫。
而贯彻等级制度原则就是要在组织中建立这样一个不中断的等级链,这个等级链说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它表明了组织中各个环节之间的权力关系,通过这个等级链,组织中的成员就可以明确谁可以对谁下指令,谁应该对谁负责。
二是,这个等级链表明了组织中信息传递的路线,即在一个正式组织中,信息是按照组织的等级系列来传递的。贯彻等级制度原则,有利于组织加强统一指挥原则,保证组织内信息联系的畅通。
法约尔认为,在大企业中或政府机关中,许多事情的成败取决于信息传递和命令执行的快慢,一个组织如果严格地按照等级系列进行信息的沟通,则可能由于信息沟通的路线太长而使得信息联系的时间长,同时容易造成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失真。因此为了保持行动迅速,平级之间的横向沟通也是很重要的,各级人员都应养成使用这种最短通路的习惯。
因此,应该尊重等级制度与保持行动迅速结合起来。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法约尔设计了一种“法约尔跳板”的方法,以便使组织中不同等级线路中相同层次的人员能在有关上级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联系。
10、秩序原则
法约尔所指的秩序原则包括物品的秩序原则和人的社会秩序原则。
对于物品的秩序原则,他认为,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最适合它存放的地方,坚持物品的秩序原则就是要使每一件物品都在它应该放的地方。
贯彻物品的秩序原则就是要使每件物品都在它应该放的位置上。社会组织的秩序使每个人都在能够发挥出自己最大的能力。
对于人的社会秩序原则,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和短处,贯彻社会秩序原则就是要确定最适合每个人的能力发挥的工作岗位,然后使每个人都在最能使自己的能力得到发挥的岗位上工作。
这意味着每件东西和每个人都有一个位置,每件东西和每个人都在恰当的位置上。
为了能贯彻社会的秩序原则,法约尔认为首先要对企业的社会需要与资源有确切的了解,并保持两者之间经常的平衡;同时,要注意消除任人唯亲、偏爱徇私、野心奢望和无知等弊病。
11、公平原则
法约尔把公平与公道区分开来。公平是由善意和公道产生的,是处理企业同雇员之间关系的一条原则,企业领导应努力使公平感深入人心。
他说:“公道是实现已订立的协定。但这些协定不能什么都预测到,要经常地说明它,补充其不足之处。为了鼓励其所属人员能全心全意和无限忠诚地执行他的职责,应该以善意来对待他。公平就是由善意与公道产生的。”
也就是说,贯彻公道原则就是要按拟定的协定办。但是在未来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变化使得原来制定的“公道”的协定变成“不公道”的协定,这样一来,即使严格地贯彻“公道”原则,也会使职工的努力得不到公平的体现,从而不能充分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因此,在管理中要贯彻“公平”原则。所谓“公平”原则就是“公道”原则加上善意地对待职工。也就是说在贯彻“公道”原则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的劳动表现进行“善意”的评价。当然,在贯彻“公平”原则时,还要求管理者不能“忽视任何原则,不忘掉总体利益”。
12、人员的稳定原则
法约尔认为,一个人要适应他的新职位,并做到能很好地完成他的工作,这需要时间。这就是“人员的稳定原则”。
这是指有秩序地安排人员并补充人力资源。培养一个出色的管理人员,无疑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代价。成功的企业往往具有更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人员。保持管理人员的稳定,对于企业组织,尤其是大企业来说,是至关紧要的。
按照“人员的稳定原则”,要使一个人的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就要使他在一个工作岗位上相对稳定地工作一段时间,使他能有一段时间来熟悉自己的工作,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并取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
但是人员的稳定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年老、疾病、退休、死亡等都会造成企业中人员的流动。因此,人员的稳定是相对的,而人员的流动是绝对的。
对于企业来说,不稳定往往是企业不景气的原因与结果,要努力保持企业*和其他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合理补充人力资源,以利于企业中成员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像其他所有的原则一样,稳定的原则也是一个尺度问题”。
13、首创精神
这是要求所有的管理部门,允许所有的企业人员以某种方式显示其首创精神。
法约尔认为:“想出一个计划并保证其成功是一个聪明人最大的快乐之一,这也是人类活动最有力的刺激物之一。这种发明与执行的可能性就是人们所说的首创精神。建议与执行的自主性也都属于首创精神。”
法约尔认为人的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是激励人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的最有力的刺激因素。对于领导者来说,“需要极有分寸地,并要有某种勇气来激发和支持大家的首创精神”,并在必要时去补充前者,应尽可能地鼓励和发展这种能力。 当然,纪律原则、统一指挥原则和统一领导原则等的贯彻,会使得组织中人们的首创精神的发挥受到限制。
对于企业组织来说,其成员的首创精神是一种力量的源泉。一个能发挥下属人员首创精神的领导,要比一个不能这样做的领导高明得多。
14、团队精神
全体人员的和谐与团结是一个企业的巨大的力量。要努力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和谐团结的气氛,这是企业巨大力量的源泉所在。
人们往往由于管理能力的不足,或者由于自私自利,或者由于追求个人的利益等而忘记了组织的团结。法约尔认为管理者需要确保并提高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士气,培养个人和集体积极的工作态度。管理人员必须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的道德水平。
企业组织要求管理人员具有的真正才干是:协调企业内部的各种力量,激发起企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发挥每个人的才能,奖励每个人的功绩,而不引起其他人的嫉妒,以免破坏企业人员之间的和谐关系。
为了加强组织的团结,法约尔特别强调了要注意的一个原则和需避免的两个危险。一个原则即统一指挥的原则;
两个危险是:
⑴对格言断章取义、各取所需;
⑵法约尔特别提出在组织中要禁止滥用书面联系。他认为在处理一个业务问题时,用当面口述要比书面快,并且简单得多。
另外,一些冲突、误会可以在交谈中得到解决。“由此得出,每当可能时,应直接联系,这样更迅速、更清楚,并且更融洽”。
结尾
法约尔的14项管理原则适用于一切管理活动,其实质内容在于统一指挥和等级系列。但这些原则不是呆板的,而是灵活的,重要的是尺度的把握问题,领导者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智慧、经验、洞察力和判断能力,去适当运用这些原则管理好自己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