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表外业务的资本计提
由于当前中国没有非资本债务工具,所以TLAC和资本基本可以等同。到2024年末,中行需要补充的TLAC为7214亿。按照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各家银行的TLAC缺口。说明我国G-SIBs面临着一定的资本压力。相比之下,杠杆率就没什么压力,四大行基本都在7%以上。
第三节 资本充足率的适用机构
资本充足率主要是针对银行,也发源于银行的管理。但银保监会同时也要求其他金融机构参考执行,只是在具体核算的时候稍有差异。除银行外,政策性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消费金融公司都需要执行资本充足率要求。外资法人银行属于银行严格执行资本要求,但是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其实不需要严格按照中国的资本管理办法以分行为单位执行资本要求,只需要总行合并报表层面执行即可。
但是要注意,并不是所有适用机构都可以发行资本工具,除金融租赁外,大部分非银机构仍然不能发行资本工具补充资本。金融租赁发行二级资本债也有明确比例限制,根据
《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49号)明确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20%。
具体关于资本工具统计、计算和口径,可以参见银保监会非现场统计报表G4A、G4B、G4C、G4D。
类似概念在其他类型的机构中也有,比如保险公司的偿付率,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的概率,但是银行资本充足率相对而言属于更关键的短板。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指标一般而言压力不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净资本并不属于重点考虑因素。但银行不一样,几乎所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面临较大压力。
近几年,资本充足率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 不良率上升。首先,自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愈发明显,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大。其次,由于对不良资产的划分依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不良资产难以隐藏,因此不良率攀升。
- TLAC的资本要求。大银行虽然盈利能力强,不良率低,但是面临更高的资本要求,未来几年的资本压力也不小。
- 资管新规对表外理财形成回表压力以及不良资产形成拨备和净资本压力。因为资管新规要求表外理财回表,从而需要计提资本,导致净资本压力。不良资产的代持、认定口径发生变化,从而形成更大的拨备压力和净资本压力。
- 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检查能力增强。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逐年上升,相关计算能力日益增强,未来现场检查的压力更大,通过一般手段调整指标从而达标的可能性越来越低。
- 业务增长较快导致缺乏资本。部分优质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由于业务增长快,资产规模扩张迅速,对资本的要求提高。
所以对银行而言,总结一句话,好也缺资本,不好也缺资本,资本是很多业务的核心考虑要素。
第四节 表外业务的资本计提
什么表外业务?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一下银行的一般资产负债表。现金、贷款、债权投资、同业拆出、特定目的载体等都是表内资产。而表外业务主要分为三类,担保承诺类业务、代理投融资业务、中介服务类业务。
一、担保承诺类业务
担保承诺类业务最主要是承兑汇票,其次是贷款承诺,再其次是信用卡授信,最后是信用证业务。这四类担保承诺业务是最接近于表内业务的,因其有可能随时转化成表内业务,所以担保承诺类需要计提资本。表外业务通过信用转换系数CCF,将表外的名义金额虚拟转换为表内资产,然后据此计提资本。比如一年以上的贷款承诺的CCF是50%,一年以下的贷款承诺的CCF是20%。贷款承诺一旦提用,就会转化为银行的表内业务。
票据承兑业务是国内城商行、股份制银行最大的表外业务,票据承兑与企业贷款没有实质区别,因此票据承兑的CCF是100%。票据承兑非常适合缺少资金但是资本充足的银行,因为票据承兑不直接消耗资金,并且还可以吸收票据承兑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存款。
符合标准的未使用信用卡额度的CCF是20%,一般未使用额度的CCF是50%。信用卡最开始参考了贷款承诺,把很多大行吓坏了,大行有很多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按照50%的风险权重去计提资本消耗会很大。后来按照20%的风险权重去计提资本,基本假设是银行来得及撤销。但是这个假设不太站得住脚。资本吸收的是压力情景下的非预期损失,这一个系统性风险,当市场大幅波动的时候,银行是来不及撤销的。
二、代理投融资业务
代理投融资类业务是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主要以表外理财和委托贷款为主。
对于表外理财要不要计提资本,2018年之前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在当时表外理财具有资金池属性和刚性兑付,但是却没有任何资本计提,很多人认为这会导致资本占用低估。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刚性兑付的打破,关于这一争议已经有了确定的结论:表外理财不计提资本。当然作为中间业务,会消耗少量的操作风险资本。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只有承担信用风险的银行理财业务才会需要计提资本和拨备,但一般而言没有银行承认其理财业务承担信用风险。
委托贷款也不计提资本。在2015年至2017年,很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来做同业业务,于2018年被委贷新规禁止。以自营资金委托设立一个券商资管计划,然后券商资管计划再作为委托人发放委托贷款。这种操作实质上就是同业业务,因此需要穿透到底层资产,然后计提资本。
三、中介服务类业务无需计提资本
也正因中介服务类业务对资本占用少,因此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正逐渐摒弃速度和规模情节,逐渐向轻资本转型。
第五节 风险资产计量方法
信用风险资产计量方法分为权重法和内评法,我国绝大部分银行都用权重法来计算风险资本。目前只有银保监会认可的六家银行——中、农、工、建、交、招商银行实施高级法。
1、内评法
内评法分为初级内评法和高级内评法,目前国内还是以初级内评法为主。内评法需要根据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计算出各项参数,比如违约概率(PD)、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损失率(LGD)、有效期限(M),将这些参数代入模型公式,计算出风险加权资产。
二、地方政府债和中国国铁集团
权重法和内评法的差异在1-2个百分点左右是正常,也就是如果一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用内评法算出来为14%,在权重法下可能只有12%。对于上市银行来讲,要使不同银行资本充足率具有横向可比性,最好还原到权重法下进行对比。
2、权重法
权重法相对简单,对于每一类风险资产,都由监管机构指明其风险权重是多少,然后据此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权重法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法,对标巴Ⅲ的“标准法”。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认可评级。在巴Ⅲ的“标准法”下,凡是AA-以上评级的贷款可按20%的风险权重,BBB 以上可按50%的风险权重。而国内的权重法不认可评级,即银(保)监会不认可国内的评级机构,由监管机构按照机构类型指定风险权重。
在传统银行账户中的贷款业务中,多数都是按照100%的风险权重计提风险加权资产的,所有的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非银类金融机构也都是按照100%的风险权重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言下之意银保监会根据机构的类型指定风险权重,而不考虑评级。
所以从资本计提的角度讲,银保监会是典型的“只看出身,不看后天努力”。一家非银金融机构即便经营得再好,都要按照100%的风险权重,一家再小的城商行、农商行都是20%或者25%。相比之下,国外是按照评级来确定风险权重的,如果一家企业的评级不同,其风险权重也不同。
权重法在相当程度上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如果按照巴Ⅲ的标准法,对AA-评级以上的贷款按照20%的风险权重,那么国内机构的扩张速度会令人瞠目结舌。在中国银行业资本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至少可以扩张四到五倍,或是保持资产不变,净资本减少30%,这对于银行的杠杆和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但是权重法并非对所有风险资产都不认可评级。ABS是认可评级的,ABS优先级的风险权重是20%,劣后级是1250%,这也促使国内银行近几年围绕资产证券化进行创新。当然这一逻辑是颇有争议的。结构化产品评级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是弱于主体评级的,结构化评级永远都是擦边球做评级,优先级的评级到了AA以上,那其实就没必要增厚劣后级。但是主体评级就不可能为了评级去大动干戈地调整资产负债表,因为毕竟是做主业,不是靠发债而生存的。
另外,权重法也导致了国内的合格风险缓释工具特别少,在做资本计提的时候,工商企业企业的担保、非银金融机构的担保、股权投资 回购的“名股实债”、保本理财质押等都不能缓释资本。
第六节 资本充足率和其他监管指标的关系
银行最重要的三个监管指标,除了资本充足率外就是不良率和拨备覆盖率。不良率作为最为直观的底层资产指标,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其他指标,比如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以及监管评级等。
那么不良率是如何影响资本充足率的呢?比如说一家银行有100亿不良,贷款减值损失准备150亿,满足150%拨备覆盖率的要求。如果现在新增了50亿不良,那么需要额外计提贷款减值损失准备75亿,才可以继续满足拨备覆盖率的要求。多计提的75亿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从而导致盈利减少75,核心一级资本减少75亿,最终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
故对于贷款减值损失准备计提不是特别充足的银行,在不良率短期骤升的情况下,通常会将不良隐藏起来。典型的做法就是将逾期90天的贷款仍然不确认为不良贷款。但是这会导致逾贷比上升,甚至超过400%。虽然不良暴露,但是大幅度降低拨备覆盖率,用之前计提的存量拨备来抵御不良风险。
由此可以看出,当不良资产增多的时候,银行要么选择隐藏不良,让逾贷比恶化,要么选择少计提甚至不计提拨备,让拨备覆盖率恶化。银行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资本充足率的极端重要性。重要到银行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住名义上的资本充足率达标,否则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措施。
那么如果真的有银行敢于挑战这根红线,资本充足率敢不达标,会有什么后果呢?银保监会按照核心一级、一级、二级的达标情况,将银行分成了四类,每一类对应不同的措施:
类别 | 含义 | 措施 |
第一类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均达到各项资本要求。 | 要求银行分析资本充足率下降的原因、预测资本充足率、制定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
第二类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未达到第二支柱资本要求,但是达到其他各项资本要求 | 与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审慎性会谈、下发监管意见书、要求制定资本补充计划、增加监督检查频率、要求采取风险缓释措施。 |
第三类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达到最低资本要求,但是未达到其他资本要求 | 限制红利和其他收入的分配、限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限制股权投资/回购、限制重要资本支出、要求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 |
第四类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中任意一项未达到最低资本要求 | 要求大幅降低风险资产规模、停办一切高风险资产业务、限制/禁止增设新机构/新业务、要求对二级资本工具进行减记/转股、责令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接管,*,撤销 |
可以看到只要三者有任意一项没有达到最低资本要求,那么就会被归入第四类,将受到最严厉的监管。
第七节 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一、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工商银行 | 15.14% | 15.39% | 16.77% | 16.88% |
建设银行 | 15.50% | 17.19% | 17.52% | 17.15% |
农业银行 | 13.74% | 15.12% | 16.13% | 16.59% |
中国银行 | 14.19% | 14.97% | 15.59% | 16.22% |
交通银行 | 14.00% | 14.37% | 14.83% | 15.25% |
招商银行 | 15.48% | 15.68% | 15.54% | 16.54% |
兴业银行 | 12.19% | 12.20% | 13.36% | 13.47% |
邮储银行 | 12.51% | 13.76% | 13.52% | 13.88% |
浦发银行 | 12.02% | 13.67% | 13.86% | 14.64% |
中信银行 | 11.65% | 12.47% | 12.44% | 13.01% |
民生银行 | 11.85% | 11.75% | 13.17% | 13.04% |
平安银行 | 11.20% | 11.50% | 13.22% | 13.29% |
华夏银行 | 12.37% | 13.19% | 13.89% | 13.08% |
浙商银行 | 12.21% | 13.38% | 14.24% | 12.93% |
北京银行 | 12.41% | 12.07% | 12.28% | 11.49% |
上海银行 | 14.33% | 13.00% | 13.84% | 12.86% |
江苏银行 | 12.62% | 12.55% | 12.89% | 14.47% |
宁波银行 | 13.58% | 14.86% | 15.57% | 14.84% |
上图是央行和银保监会2021年发布的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是11.5%。
注意广发银行也属于系统重要性银行,但是由于没有上市,所以没有加入上表。其中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招行通过了银保监会的高级法验收,在披露资本充足率时分别计算权重法和高级法下的资本充足率,但是目前只有招行披露了两套方法的资本充足率。
下表是招商银行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资本充足率,高级法下为12.29%,权重法下为13.79%,相差约一个百分点。
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光大银行 | 13.49% | 13.01% | 13.47% | 13.90% |
南京银行 | 12.93% | 12.99% | 13.03% | 14.75% |
杭州银行 | 14.30% | 13.15% | 13.54% | 14.41% |
渝农商行 | 13.03% | 13.52% | 14.88% | 14.28% |
沪农商行 | 14.27% | 15.86% | 15.57% | 14.40% |
长沙银行 | 11.74% | 12.24% | 13.25% | 13.60% |
成都银行 | 13.66% | 14.08% | 15.69% | 14.23% |
贵阳银行 | 11.56% | 12.97% | 13.61% | 12.88% |
重庆银行 | 13.60% | 13.21% | 13.00% | 12.54% |
郑州银行 | 13.53% | 13.15% | 12.11% | 12.86% |
青岛银行 | 16.60% | 15.68% | 14.76% | 14.11% |
青农商行 | 12.59% | 12.55% | 12.26% | 12.32% |
苏州银行 | 13.51% | 12.96% | 14.36% | 14.21% |
兰州银行 | 12.50% | 12.29% | 11.76% | 13.26% |
齐鲁银行 | 14.49% | 14.50% | 14.72% | 14.97% |
西安银行 | 13.83% | 14.17% | 14.85% | 14.50% |
厦门银行 | 14.62% | 15.03% | 15.21% | 14.49% |
紫金银行 | 13.94% | 13.35% | 14.78% | 16.81% |
常熟银行 | 12.97% | 15.12% | 15.10% | 13.53% |
无锡银行 | 14.12% | 16.81% | 15.85% | 15.21% |
张家港行 | 12.93% | 15.65% | 15.10% | 13.75% |
江阴银行 | 14.14% | 15.21% | 15.29% | 14.48% |
苏农银行 | 13.42% | 14.89% | 14.67% | 13.53% |
瑞丰银行 | 15.35% | 17.53% | 18.94% | 18.25% |
上表是上市银行中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这些银行看起来资本压力并不大,但是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后,尤其是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未来表外资产回表压力比较大,而且不良压力也比大行更高,所以仍然面临不小的资本压力。
第八节 中国特色权重法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提
权重法中最重要的就是风险权重的确定,后面会着重分析不同的风险权重在定价上的差异,这里先看不同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
下表主要来源于资本管理办法,按照风险权重和相关资产的类别进行了归纳:
资产类别 | 风险权重 |
现金类(现金、黄金、存放央行) | 0% |
对我国中央政府/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 | 0% |
对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权 | 0% |
对地方政府/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 20% |
对银行的债权 | 20%~ 25% |
ABS优先级(AA-以上评级) | 20% |
对小微企业的债权 | 75% |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 50% |
对工商企业/非银金融机构的债权 | 100% |
权益类/ABS劣后级/非自用不动产 | 1250% |
一、现金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存放央行
现金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存放央行这些都是0%的风险权重,这都是普遍认同的。其中,国开行经历了一波三折。国开行在2009年1月1日已经转制成普通银行,然后当时的银监会连发三文强调把国开行的风险权重为0%的优待往后延,第一次延到13年底;最近的文件风险权重定为0%,没有到期日,意味着除非重新发文国开行风险权重将一直是0。
二、地方政府债和中国国铁集团
地方政府债、中国国铁集团(即之前的铁路总公司)的风险权重都是20%,二者是国内唯一的政府支持类(PSE)。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债一般只包括省级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其他债,比如城投债是不算的。
三、银行同业和非银金融机构
银行同业的风险权重为20%~25%,3个月以内的银行同业风险暴露按照20%计提资本,3个月以上按照25%计提资本。与之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权,按照100%的风险权重计提资本,也即所有的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部按照100%的风险权重。
也就是说,银行把钱借给非银金融机构,比如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风险权重都是100%,即银行拆出10个亿的同业借款,要占用1.1亿的资本,和发放贷款相同。
正因为如此,银行的资本压力会很大。所以倒逼银行进行创新业务,比如用自己的银行理财去购买用自营资金发放的非银同业借款。正是因为银行理财不需要计提资本,所以很多银行才有动力把资产往表外转,或者通过理财对接非银同业借款。
四、小微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
小微企业的风险权重是75%,而一般工商企业的风险权重是100%。根据银保监会的定义,小微企业的整体风险暴露不超过500万。从单个小微企业和单个一般企业或大企业的对比而言,前者的风险显然比后者更高。但是由于小微企业数量较多,可以把小微企业作为一个零售资产池来看待,只要池内的小微企业不是强相关的,则该资产池是具有风险分散效应的,最后整体的风险水平反而低于一般企业。当然,这也有扶持小微企业的目的。比如银行发放1000笔小微企业贷款,加总起来等于10亿,按照75%的风险权重,风险加权资产是7.5亿,按照11%的资本充足率,净消耗资本8200万。
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是50%。在国家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货币政策更多承担结构性功能的大势之下,未来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权重可能会提高。
六、权益类、ABS劣后级、非自用不动产
按照1250%风险权重的资产有很多,主流的是三类——权益类、ABS劣后级、非自用不动产。由于风险权重较高,所以银行持有这类资产对银行*是不划算的。比如银行投资10亿的股权,按照1250%的风险权重,风险加权资产为12.5亿,按照11%的资本充足率,净消耗资本13.5亿,还不如*自己去投股权,何必先投给银行,然后让银行去投股权呢?
设定如此高的风险权重,是为了限制银行进行股权投资。如果银行进行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100%,那么银行有充分的逐利动机进行股权投资——这既不符合分业经营的原则,也会增大金融体系的风险。
ABS劣后级的风险权重是1250%,因为ABS劣后级的现金流分配较后,所以投资ABS劣后级的风险较大。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当前对于资管计划劣后级或者不在银行间交易所的ABS,并没有具体的计提规则。所以很多银行做私募ABS或非挂牌ABS时,大多让资管承接。如果穿透至底层资产,那么优先和劣后的风险权重应该是一样的,如果底层资产是贷款,那么就按照100%的风险权重,但是这样处理显然违背资本管理体系“风险为本”的理念。
第九节 风险权重的内涵
从定价角度讲,风险权重意味着——资金。
不同的风险权重在定价上到底有什么区别?比如一家银行吸收存款的利率是2%,发放贷款的利率是5%,外行人说银行赚了三个点,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其实至少还有1%的揽储成本,比如送米送油搞活动。还要考虑综合业务成本,比如可能做托管业务本身是亏钱的,就是为了揽储。而贷款成本除了内部的FTP定价以外,其实最重要的一块——资本占用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