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期间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在民间借款合同当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在合同当中,没有具体约定担保的期限,担保期限为还款到期之日起六个月。
不管是民间借款合同,还是其他经济合同,一般而言是不需要担保的。像现在很多网上的贷款公司,你即使什么也不提供,一样可以获得贷款。如果从风险的考虑,有担保的合同,抵抗风险的能力要大得多。
对于民间借贷来说,由于本身他们的借款就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保证,也没有什么组织给予他们背书。在这样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跑路的还是不少的。为了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民间借贷存在担保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对于民间担保合同来说,我们不仅需要了解担保期限开始计算的时间,更需要了解一下担保的形式。
1、保证期间的界定对于保证期间,从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当中有明确的规定。保证期间主要就是留给债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留的时间。
结合民间借款合同来说,保证的期间开始于民间借贷合同还款之日。在到了应该还款的日子,借款人就应该按时归还借款。如果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借出人应该为了把钱要回来而努力。
这个时候,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借出人为了要回自己的借款,就可以向担保人要钱了。当然了不同的担保形式,在具体实施起来也是差异很大。同时,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也是有限的。
由于合同属于自治的合同,我们很多事都是可以商量的。担保合同也是可以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的时间担保就可以了。如果,一开始以为不会涉及担保的事,也没有约定,这个时候担保期间就是6个月。
当然,拿民间借款合同来说,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借出人又延长了还款时间。担保合同的开始时间,也就是从延长的还款时间开始算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知道的。
2、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担保人在担保合同当中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担保责任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
一般来说担保人的责任在合同中会注明的,毕竟担保人对于合同的履行也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对于借款人的保证人来说,肯定希望当一般保证人,而不是连带保证人。而对于借出人来说,他们肯定希望借款人的担保人是连带保证人,这样他们的合法权益会更有保证。
简单来说,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只有借款人没有能力还,同时强制执行不能执行的时候,从可以找一般担保人。而连带保证人,只要借款人没有按时还钱,借出人就可以向保证人直接要钱。而不用先向借款人要钱。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开始实施以后担保人形式的确定方面发生了改变。以前,没有明确规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的,按照连带保证确定。而在2021年开始的实施的《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没有确定保证责任的,一律按照一般保证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