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17日讯(记者 张琦)近日,淄博市民张女士通过淄博乐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乐居房产)按揭购置一套了二手房,除了中介费外,她还交了一笔3000元的“贷款服务费”。在房屋还未过户前,张女士改变主意为全款购置房屋,中介却不予退还贷款服务费。对此,中介公司解释称,三方签有书面合同,且公司已履行了贷款的相关服务。
通过房产中介按揭购二手房需交贷款服务费 金额为贷款额度1%
鲁中网记者来到乐居房产进行采访。
“我通过乐居房产在齐悦国际花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是准备按揭的,交了3000元的贷款服务费,还签订了合同。现在决定全款买房,而且已经办完过户手续,但中介公司就是不退给我这3000元,说签合同了,也帮我办理贷款了,是我自己变卦的问题。可当时也约定贷款服务费是以具体贷款数额来算啊,我没有贷款,为什么不退还?”6月16日,市民张女士通过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买房时遇到的问题。
张女士告诉记者,2020年2月27日,她通过乐居房产在齐悦国际花园盛悦园购置了一套56平左右的二手房,该套房产价格为61万元。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张女士与中介公司、原房主约定6月中旬办理过户手续,并向缴纳1万元定金。按照中介公司规定,她还应该交纳中介费9150元,打折后为4000元。除此之外,张女士当时想按揭购房,还需交给中介公司一笔贷款服务费,标准为贷款额的1%。
张女士当时签署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张女士已全款购房并完成过户。
鲁中网记者查看张女士提供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注意到,合同中协商采取的付款方式为贷款。具体内容为:“甲乙双方协商于2020年6月16日前支付购房首付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圆整(小写)¥200000元(含定金),乙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圆整(小写)人民币410000元。”此外,合同中还注明乙方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通过为准。
按照合同中的贷款金额,张女士需向乐居房产支付贷款服务费4100元。张女士说,当天她身上带的钱并不多,所以只交了2900元贷款服务费,加上中介费一共是6900元。剩下的1200元贷款服务费,张女士给乐居房产写了一张欠条。
“乐居房产在给我开6900元收据的时候,把两个费用都注明了,还提到贷款服务费是根据最终贷款额的多少多退少补,因为当时我还不确定具体要贷多少钱,银行放款额度也不确定。”张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她决定多付首付,向银行贷款30万,便又交给乐居房产100元,取回了1200元的欠条——这样,她缴纳贷款服务费共计3000元。
按揭购房改为全款 3000元贷款服务费房产中介不予退还
5月中下旬,在乐居房产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张女士开始着手准备房贷所需的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也陪同到张店区一家农业银行交材料,办理手续。由于材料中缺少房屋评估报告,6月5日,张女士在乐居房产的引导下,向一评估公司交了2900元房屋评估费。
6月6日,张女士的母亲看了闺女新买的房子。“我妈了解到情况后,决定帮我一把,全款把这个房子买下来。6月8日,她给我打的钱,加上我的一些积蓄就凑足了60万元的房款。”张女士说,改变主意后,她第一时间通知了乐居房产要全款购房意愿,也与原房主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6月9日,她找到乐居房产和评估公司要求退还贷款服务费、评估费,均遭到拒绝:评估公司的理由为房屋评估报告已出,费用无法退还;乐居房产的回应是贷款手续已经进入程序,工作人员付出了劳动,按合同无法退还。
乐居房产向张女士出具的收据。
张女士告诉记者,6月10日上午,她曾去办理贷款手续的银行咨询过,银行方面还不知她已经全款购房,是她提出的停止办理。“我选择了全款买房,没有从银行贷一分钱,哪里来的贷款服务费呢,我承认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陪我办过贷款手续,我可以支付一部分酬劳,但3000元有点多吧。”张女士向记者说道。
乐居房产称张女士贷款办理中“变卦” 已付出劳动费用难退还
6月16日下午,鲁中网记者来到位于张店区心环西路的淄博乐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店齐悦国际分公司进行采访。在店内墙上,记者看到了通过乐居房产购房的收费标准。具体分为两类:全款购房,中介费收取成交价的1.5%;贷款购房,中介费收取成交价的1.5%,贷款服务费收取贷款额的1%,评估费收取房屋估值的5‰(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出具评估报告)。
乐居房产的收费标准。
该店店长陈经理告诉记者,贷款服务费与中介费都是服务费,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费用。贷款服务费是为一些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办理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帮助客户选择利率低的银行、代办等相关服务,很多房屋中介公司都收取这一费用。
陈经理说,在张女士决定要全款买房的时候,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在帮她办理贷款流程,是她这一方出现了问题,并非公司的过失,贷款服务费是无法退还的,张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当天下午,张女士也来到店内与陈经理进行协商。经协商,陈经理同意汇报公司领导后,再给予答复。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