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用、商业信用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已产生,只要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商人为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就有可能创造、利用商业信用。
就中国古代的情况看,战国秦汉时代,消费信用、商业信用便已相当盛行,包括日常生活、丧葬嫁娶等特殊时节及工商业经营中的赊购赊销等。
商业信用在以后各代继续得到发展,明清时代继承了这一发展势头,尤其是民间商业信用得到了比较明显的发展,对封建社会后期商品流通、商业资本的扩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因而值得我们重视。
目前学术界对明代民间商业信用问题仅在商品经济、商业资本、资本主义萌芽等问题的研究中附带涉及,尚乏专门研究。
二、 消费信用明代的消费信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日常生活、社会交际中的酒、肉、米、薪、药及衣服、器皿等用品的赊买、赊卖;二是婚丧嫁娶等花费较大的场合的赊买。
从第一方面的消费信用看,最为常见似乎是酒的赊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