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与判断之间是反对关系吗,判断与概念的关系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4-01-02 13:38:39

《存在-本质-概念》--黑格尔概念辩证法下篇 • 精华篇 • 萧木华

导论:马克思的辩证法夙愿

一、知性-辩证-思辨 二、量变-质变-度变

三、同一-差别-统一 四、肯定-否定-双否

五、概念-客体-理念

27概念-判断-推论

• 概念本身-概念判断-概念推论 •

引论:“概念本身-概念判断-概念推论”的矛盾进展。这一节讲概念辩证法在主观性形式上,概念、判断、推论三个环节的矛盾运动过程。概念作为存在和本质的统一,包含着具体事物的一切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概括为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的三位一体。判断,就是将概念自身同一的差别规定性,在主观上区别开来。推论作为概念和判断的统一,就是概念和判断的逻辑展开和自身结合。

第一个环节是“概念本身”。概念从存在和本质的矛盾进展而来,是从客观性上升到主观性的逻辑形式。主观性的概念作为存在和本质的统一,同时具有这两个范围的全部规定性,因而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既具有无限丰富的实际内容,又具有无限创造性的自由形式。因此,概念本身就是辩证法,就是主体的精神和绝对的健动,就是自己运动和自己发展的实体性力量。

第二个环节是“概念判断”。主观概念的逻辑进展,就是概念的判断。判断就是对于概念自身的差别规定性予以区别,将个体性与普遍性联系起来。判断是主观的逻辑形式,也是客观的事物实存。例如,“这朵玫瑰花是红的”,这一判断并非主观的臆断,而是真实存在的事物状态。因此,如果说,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那么,完全可以说,一切事物都是一判断。

第三个环节是“概念推论”。主观概念经过判断进展到推论,推论是概念与判断的统一。推论是将判断的形式,合乎逻辑地联系起来,将概念自身的内在联系逻辑地展现出来。推论具有主观性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进程,同时也是客观事物的实际存在和实际联系。例如,“人是有理性的,张三是人,所以张三有理性。”这一推论就是一真实存在的客观联系。因此,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

从主观的逻辑形式上看,概念进展到判断,判断进展到推论,这是主观概念自身差别联系的规定性发挥出来、展现出来的逻辑进展过程。主观的概念,可以看做是原始的自身同一性,这种自身同一中包含着差别规定性。概念的判断,就是将概念自身同一中包含的差别规定性,显明地揭示出来,作为有区别的统一。概念的推论,就是进一步将概念自身的差别统一性,在逻辑的进展中展示出来,表达出现实事物自身的合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

正论:“概念-判断-推论”即“概念本身-概念判断-概念推论”的矛盾进展。从概念的主观性考察,概念的自身发展首先是概念本身、概念判断、概念推论的形式进展。概念本身是存在和本质的统一,概念本身就是发展。概念的发展遵循自由的原则,展现自身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概念作为全体,本身包含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三个环节的统一性。概念的个体性,就是个体事物本身。

概念的判断,就是对概念的三个环节进行区别,或者说,判断就是概念自身的特殊化,因为概念本身就是无限的形式和绝对的健动,就是自己分化自己的一切生命的源泉。判断具有客观实在性,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因为在“玫瑰花是红的”、“黄金是金属”等判断中,并不是我从外面附加给它们某种东西,而是对象自身特有的东西。推论是概念与判断的统一。推论是理性的原则,推论是一切本质真理的根据。推论由概念和判断发展而来。因而,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一切事物都是一判断。

一是“概念本身”。概念是存在和本质的统一,因此,概念本身就是发展,不再只是存在范围的过渡到他物,也不再只是本质范围的映现于他物内。概念的发展遵循自由的原则,展现自身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概念作为全体,本身包含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三个环节的统一性。概念是抽象的本质规定,又是完全具体存在的东西。概念作为自在自为的特定存在就是个体性,这就是概念个体。概念的特殊性就是概念的差别规定性。

第一,概念作为存在和本质的真理,概念本身就是发展。概念不再只是存在范围的过渡到他物,也不再只是本质范围的映现于他物内。过渡到他物是存在范围内的辩证过程,映现在他物内是本质范围内的辩证过程,概念的辩证运动是发展,通过辩证发展,潜伏在概念中的东西才能得到发挥和实现。犹如一粒种子发展成为一棵植物。

“概念的进展既不复仅是过渡到他物,也不复仅是映现于他物内,而是一种发展。因为在概念里那些区别开的东西,直接地同时被设定为彼此同一、并与全体同一的东西。而每一区别开的东西的规定性又被设定为整个概念的一个自由的存在。”(329)“过渡到他物是‘存在’范围内的辩证过程,映现在他物内是‘本质’范围内的辩证过程。反之,概念的运动就是发展,通过发展,只有潜伏在它本身中的东西才得到发挥和实现。在自然界中,只有有机的生命才相当于概念的阶段。譬如一个植物便是从它的种子发展出来的。”(329)

第二,概念的发展遵循自由的原则,展现自身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概念的发展是一个全体,发展的每一环节都是概念的一个整体。概念的发展逻辑通常被认为是形式的科学,作为概念、判断、推论形式的科学。实际上,概念的逻辑形式与内容不可分割,概念作为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是现实事物活生生的精神和客观性的真理。“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概念又是一个全体,这全体中的每一环节都是构成概念的一个整体,而且被设定和概念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所以概念在它的自身同一里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东西。”(327)

“概念的逻辑通常被认作仅是形式的科学,并被理解为研究概念、判断、推论的形式本身的科学,而完全不涉及内容方面是否有某种真的东西;殊不知关于某物是否真的问题完全取决于内容。如果概念的逻辑形式实际上是死的、无作用的和无差别的表象和思想的容器的话,那么关于这些形式的知识就会是与真理无涉的、无聊的骨董。但是事实上,与此相反,它们(逻辑形式)作为概念的形式乃是现实事物的活生生的精神。现实的事物之所以真,只是凭借这些形式,通过这些形式,而且在这些形式之内才是真的。但这些形式本身的真理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直至现在还没有受到考察和研究。”(331)

第三,概念作为全体,本身包含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三个环节的统一性。概念的普遍性就是在特殊性和个体性的规定中自由的自身等同性。概念本身就是普遍性的东西,因此,从概念产生出来、设定出来的个体性也是普遍性的东西,概念中的个体事物与现实事物同一。“概念本身包含下面三个环节:一、普遍性,这是指它在它的规定性里和它自身有自由的等同性。二、特殊性、亦即规定性,在特殊性中,普遍性纯粹不变地继续和它自身相等同。三、个体性,这是指普遍与特殊两种规定性返回到自身内。这种自身否定的统一性是自在自为的特定东西,并且同时是自身同一体或普遍的东西。”(331)

“个体事物与现实事物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是从概念里产生出来的,因而便被设定为普遍的东西,或自身否定的同一性。现实的事物,因为它最初只是存在和本质之潜在的或直接的统一,故能够发生作用。但概念的个体性是纯全起作用的东西,而且并不复象原因那样带有对另一事物产生作用的假象,而却是对它自己起作用。——但个体性不可以了解为只是直接的个体性,如我们所说个体事物或个人那样。这种意义的个体性要在判断里才出现。概念的每一环节本身即是整个概念,但个体或主体,是被设定为全体的概念。”(332)

第四,概念是抽象的本质规定,又是完全具体存在的东西。概念作为自在自为的特定存在就是个体性,这就是概念个体。概念的个体性构成概念的自身联系和普遍性,概念的普遍性与概念的个体性不可分离,概念的每一环节只有在它们的统一性中才能得到理解。从三个环节的关系看,概念的个体性就是普遍性与特殊性两种规定性返回概念自身内。在个体性中,概念作为自在自为的特定东西,就是自身否定的统一性,同时是自身同一体或普遍的东西。

“概念是完全具体的东西。因为概念同它自身的否定的统一,作为自在自为的特定存在,这就是个体性,构成它〔概念〕的自身联系和普遍性。在这种情形下,概念的各环节是不可分离的。那些反思的范畴总会被认为各个独立有效,可以离开其对方而孤立地理解的;但由于在概念里它们的同一性就确立起来了,因而概念的每一环节只有直接地自它的对方而来并和它的对方一起,才可以得到理解。”(334)“个体性,这是指普遍与特殊两种规定性返回到自身内。这种自身否定的统一性是自在自为的特定东西,并且同时是自身同一体或普遍的东西。”(331)

第五,概念的特殊性就是概念的差别规定性。普遍性的概念经过个体性,建立起概念中各个环节的区别,这种区别规定就是特殊性。因为个体性本身就是普遍性概念的否定性的自身反映,是概念自身的自由区分或自我分化,因此,个体性是对概念的最初否定,通过否定性,概念的特殊规定性就建立起来了。“个体性这一环节首先建立起概念中各环节的区别。由于个体性是概念的否定的自身反映,所以个体性最初是概念的自由区分〔或自我分化〕,它就是对概念的第一否定。这样一来,概念的规定性便建立起来了,但这是作为特殊性而建立起来的。”(336)通过概念本身的环节规定,就进展到概念的判断。

二是“概念判断”。概念进展到判断,判断是概念的进一步区分和联系。具体来说,概念的判断就是对概念的三个环节进行区别,设定为独立的环节,这些环节因区别而予以联系,并与自身同一。因此,判断就是概念自身的特殊化,因为概念本身就是发展,就是无限的形式和绝对的健动,就是自己分化自己的一切生命的源泉。判断具有客观实在性,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因为在“玫瑰花是红的”、“黄金是金属”等判断中,并不是我从外面附加给它们某种东西,而是对象自身特有的东西。判断是有限的,因为个体事物都是有限的。

第一,概念的判断,就是对概念的各个环节进行区别和联系。所谓区别,就是将概念的各个环节设定为独立的环节,同时因区别而予以联系,并与自身同一。因此,判断对概念特殊性的区别表示,概念三个环节的统一性是原始的统一性,判断就是对于概念的原始统一性进行分割和区别,判断就是概念在它的特殊性中,判断才是概念真正的特殊性,同时在特殊性中保持概念的普遍性。判断一般表示的命题形式是:个体的即是特殊的,特殊的即是普遍的,个体的即是普遍的等等。“§166判断是概念在它的特殊性中。判断是对概念的各环节予以区别,由区别而予以联系。在判断里,概念的各环节被设定为独立的环节,它们同时和自身同一而不和别的环节同一。”(337)

“判断表示概念的统一性是原始的,而概念的区别或特殊性则是对原始的东西予以分割。这的确足以表示判断的真义。”(337)“抽象的判断可用这样的命题表示:‘个体的即是普遍的’。……又如‘个体的即是特殊的’和‘特殊的即是普遍的’等命题,则属于对判断更进一步的规定。……无疑地,个体性与普遍性,主词与谓词等规定之间也有区别,但并不因此而影响一件极为普遍的事实:即每一判断都把它们表述成同一的。”(337-338)“概念具有在它的外在化里与它自己同一的本性。……所以,判断才是概念的真正的特殊性,因为判断是概念的区别或规定性的表述,但这种区别仍然能保持其普遍性。”(338)

第二,由于概念本身就是发展,就是无限的形式和绝对的健动,就是自己分化自己的一切生命的源泉,因此,判断就是概念自身的特殊化。概念本身就是潜在的特殊性,但是,在概念自身内特殊性还没有显著发挥出来,如同植物的种子已经包含有根、枝、叶等特殊部分一样,这些特殊的成分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判断,这些潜在的特殊规定才实现出来。概念作为存在与本质的真理,是内蕴于事物之中并决定事物发展的东西。

“概念本身并不象知性所假想的那样自身固执不动,没有发展过程,它毋宁是无限的形式,绝对健动,好象是一切生命的源泉,因而自己分化其自身。这种由于概念的自身活动而引起的分化作用,把自己区别为它的各环节,这就是判断。因此判断的意义,就必须理解为概念的特殊化。无疑的,概念已经是潜在的特殊性。但是在概念本身内,特殊性还没有显著地发挥出来,而是仍然与普遍性有着明显的统一。例如前面所说(§161附释),植物的种子诚然业已包含有根、枝、叶等等特殊部分,但这些特殊的成分最初只是潜在的,直至种子展开其自身时,才得到实现。”(339)“概念乃是内蕴于事物本身之中的东西;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即由于其中包含概念,因此把握一个对象,即是意识着这对象的概念。”(339)

第三,判断具有客观实在性。判断并非只是简单的意识活动和思维形式,而是客观事物自身的发展逻辑,因此,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一切事物都是个体的,同时具有普遍性,因此,在“玫瑰花是红的”、“黄金是金属”等判断中,并不是我从外面附加给它们某种东西,而是对象自身特有的东西。因此,客观事物不仅包含概念真理在自身之内,而且事物本身就是判断。

“§167判断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主观意义的意识活动和形式,这种活动和形式仅单纯出现于自我意识的思维之内。但在逻辑原理里,却并没有作出过这种区别。因为按照逻辑原则,判断是被认为极其普遍的:‘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个体的,而个体事物又是具有普遍性或内在本性于其自身的;或者说是,个体化的普遍性。在这种个体化的普遍性中,普遍性与个体性是区别开了的,但同时又是同一的。”(340)“在‘玫瑰是红的’,‘黄金是金属’等判断里,并不是我首先从外面附加给它们某种东西。”(340)“当我们说,‘这朵玫瑰花是红的’或者说‘这幅画是美的’时,我们这里所表达的,并不是说我们从外面去把红加给这朵玫瑰花,把美加给这幅画,而只是说红美等是这些对象自身特有的诸规定。”(339)

第四,判断是有限的,判断的形式不同于命题。因为个体事物都是有限的,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因此,判断就是有限的。判断首先是命题,但是,命题并非就是判断。判断与命题的区别在于,命题只是对于表象进行陈述,而判断是对于表象的规定。例如,“凯撒某年生于罗马”就是一个命题,不是判断。

“§168判断所表示的观点是有限的观点。从判断的观点看来,事物都是有限的,因为事物是一个判断,因为它们的特定存在和它们的普遍本性(它们的肉体和它们的灵魂)虽是联合在一起的,(否则事物将为无物),但它们的这些环节仍然是不同的,而且一般说来又是可以分离的。”(341)“判断与命题是有区别的……譬如,凯撒某年生于罗马,在高卢地区进行了十年战争,渡过了鲁比康河等等只能算是命题,而非判断。……总之,只有当我们的目的是在对一个尚没有适当规定的表象加以规定时,才可说是在下判断。”(340)

第五,判断形式由主词与谓词组成。在“个体即是共体”的抽象判断中,主词是否定的自身联系的直接具体东西,谓词是抽象普遍的东西,并用一个是字联系在一起;主词只有通过谓词的规定才具有明确的内容。“§169在‘个体是共体’这一抽象的判断里,主词是否定地自身联系的东西,是直接具体的东西,反之,谓词则是抽象的、无规定性的、普遍的东西。但这两个成分却被一个‘是’字联在一起,所以那具有普遍性的谓词也必然包含有主词的规定性,因而是特殊性。而特殊性就是主词与谓词确立了的同一性。特殊性就其中立于主词、谓词形式上的差别而言,就是内容。”(341)

“主词必先通过谓词的规定才具有其明确的规定性和内容,因而孤立的主词本身只是单纯的表象或空洞的名词。”“在类似‘上帝是最真实者’或‘绝对是自身同一者’等判断里,上帝和绝对只是单纯的名词;主词的内容只有借谓词表述出来。”(341)

三是“概念推论”。概念经过判断进展到推论,推论是概念与判断的统一。作为概念与判断的统一,推论是判断形式的差别已经扬弃自身返回到简单同一性的概念,同时,推论又是在自己的实在性中被重新设定起来了的判断。推论是理性的原则,推论是一切本质真理的根据。推论由概念和判断发展而来,因而,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一切事物都是一判断。

第一,推论是概念与判断的统一。当判断的主词与谓词在必然判断中统一起来,主词与谓词自身每一个都是一个判断时,概念的判断就进展到概念的推论了。“§180这样,主词与谓词自身每一个都是整个判断。主词的直接性质最初表明其自身为现实事物的个别性与其普遍性之间的中介的根据,亦即判断的根据。事实上这里所建立起来的,乃是主词与谓词的统一,亦即概念本身。概念即是空虚的联系字‘是’字的充实化。当概念同时被区分为主词与谓词两个方面,则它就被建立为二者的统一,并使二者的联系得到中介,——这就是推论。”(355)

第二,作为概念与判断的统一,推论是判断形式的差别已经扬弃自身返回到简单同一性的概念,同时,推论又是在自己的实在性中被重新设定起来了的判断。因此,推论是合理的,一切事物都是合理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推论。“§181推论是概念和判断的统一。推论是判断的形式差别已经返回到简单同一性的概念。推论是判断,因为同时它在实在性中,亦即在它的诸规定的差别中,被设定起来了。推论是合理的,而且一切事物都是合理的。”(355)

第三,推论是理性的原则,推论是一切本质真理的根据。推论不仅是理性思维的形式,而且是理性原则、理性行为和理念真理的内容,是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概念的实现和明白发挥,是一切真理本质的根据。

“人们通常习于把推论〔即三段论式〕认作理性思维的形式,但是只认作一种主观的形式,在推论形式与别的理性的内容,例如理性的原则,理性的行为、理念等等之间,不能指出任何一种联系。我们一般时常和多次听见人说起理性,并诉诸理性,却少有人说明理性是什么,理性的规定性是什么,尤其少有人想到理性和推论的联系。事实上,形式的推论是用那样不合理的方式去表述理性,竟使得推论与理性的内容毫不相干。但是既然这样的理性内容只有通过思维所赖以成为理性的那个规定性,才能够成为理性的,所以这种内容之所以能够成为理性的,只有通过那种推论〔或三段论式〕的形式才行。但推论不是别的,而是(如上节所述那样)概念的实现或明白发挥(最初仅在形式上)。因此推论乃是一切真理之本质的根据。”(355-356)

第四,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一方面,概念的普遍性通过自身的否定性运动,特殊化自身,使之成为个体事物;另一方面,现实的个体事物通过特殊性提高自身为普遍性,实现自身统一。概念与事物同一,推论表示它各个环节的中介性圆圈式过程。

“在现阶段对于绝对的界说应是:绝对即是推论,或者用命题的方式来表述这原则说: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概念的特定存在,即是它的各环节的分化,所以概念的普遍本性,通过特殊性而给予自身以外在实在性,并且因此,概念,作为否定的自身回复,使自身成为个体。——或反过来说,现实事物乃是个体事物,个体事物通过特殊性提高其自身为普遍性,并且使自身与自身同一。——现实事物是一,但同时又是它的概念的各环节之多,而推论便表示它的各环节的中介过程的圆圈式行程,通过这一过程,现实事物的概念得以实现其统一。”(356)

第五,推论由概念和判断发展而来,由判断进展到推论的步骤,是通过必然判断实现的。在必然判断里,个体事物通过它的特殊性与它的普遍概念联系起来,特殊性成为个体性与普遍性起中介作用的中项,这就是推论的基本形式,判断就进展到推论了。

“推论正如概念和判断一样,也常常单纯被认作我们主观思维的一个形式。因此推论常被称为证明判断的过程。无疑地,判断诚然会向着推论进展。但由判断进展到推论的步骤,并不单纯通过我们的主观活动而出现,而是由于那判断自身要确立其自身为推论,并且要在推论里返回到概念的统一。细究之,必然判断构成由判断到推论的过渡。在必然判断里,我们有一个体事物,通过它的特殊性,使它与它的普遍性即概念联系起来。在这里,特殊性表现为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起中介作用的中项。这就是推论的基本形式。这种推论的进一步发展,就形式看来,即在于个体性和普遍性也可以取得这种中介的地位,这样一来,便形成了由主观性到客观性的过渡。”(356-357)(黑格尔《小逻辑》:概念论)

作者评介:这是《存在-本质-概念》的第27篇,“概念本身-概念判断-概念推论”,讲概念辩证法在主观性形式上,概念、判断、推论三个环节的矛盾进展过程。这里有三个要点需要着重关注。

第一个要点,主观概念包含着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理,因而概念本身就是辩证法,就是无限的形式和绝对的运动,就是活生生的精神和一切生命的源泉。概念无疑是主观性的形式,这种主观性的形式,是思维的产物,即概念式的思维。由于概念已经脱离了感性事物的表象存在,因此,概念式的思维就是纯思。但是,纯思的主观概念中,包含着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理。概念作为存在和本质统一,包含着这两个范围的一切规定性,具有无限丰富的内容和无限创造性的形式。因此,概念本身就是辩证法。

概念作为辩证法,就是自己运动和自己发展的矛盾进展过程,就是否定性辩证本性导致的辩证发展过程,并实现自身的思辨统一,达到自己与自己的结合。具体概念与具体事物同一,概念的辩证发展,就是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和辩证发展过程。从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一切事物也就是一个概念,一切个体事物都是概念的一个自由存在。区别在于,事物是具体的实存,概念是自由的运动。自由概念作为形式,就是绝对运动的形式,就是客观世界万千事物活生生的精神和一切生命的灵魂。

第二个要点,主观概念的形式进展,经过判断,到达推论,是一个典型的矛盾运动过程。主观概念是自身同一中包含的无限多样化的差别规定性,在概念的自身统一中自身内在着。例如,“个体性包含普遍性”,就是概念的自身同一性。概念的判断是将概念自身内在的这些差别规定性,明白无误地区别开来,揭示出来,统一起来,成为发挥出来和展现出来的矛盾统一。例如,“个体性是普遍性。”就是判断形式的有区别的统一性。推论作为概念和判断的统一,是将概念自身的同一性包含的差别性,经过判断的充分展开之后,又逻辑地联系起来成为理性的统一性。例如,“普遍是特殊,个体是普遍,因此,个体是特殊。”推论是包含概念和判断两个环节在自身之内的对立统一和多样性统一过程。概念、判断、推论的矛盾进展过程,就是同一、差别、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

第三个要点,主观概念的形式进展,同时是客观事物的发展进程。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一切事物都是一判断,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从概念来看,概念的普遍性从具体事物的普遍性规定抽象而来,同时包含特殊性和个体性在自身之内,因此,具体概念就是具体事物在主观思想上的客观真理形式,黑格尔称之为“客观思想”(79)。概念与事物同一。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从判断来看,判断是概念自身同一包含的差别规定性的逻辑区别和逻辑联系。如说“这朵牡丹花是红色的”,这一判断既是主观性的逻辑形式,同时也是一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因为这朵牡丹花和它的红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我的主观判断附加给客观事物的。因此,一切事物都是一判断。

从概念的推论来看,推论是将概念自身内在的差别统一性,通过判断之间的逻辑联系,进一步揭示出来和展现出来,表明事物自身统一的普遍联系。如说,“钱学森是杰出科学家,杰出科学家是受到人们尊敬的,因此,钱学森受到人们的普遍尊敬。”这一推论既是主观的逻辑形式,又是客观的事物逻辑。推论的逻辑联系,就是现实事物的逻辑联系。因此,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强调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2023年11月25日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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