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国信托蓬勃发展,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信托业受托资产已突破23万亿,如今我们说到信托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提到契约型基金,非业内人士可能会感觉有些陌生,其实它与信托的基本原理相似。信托的监管方是银监会;契约型基金的监管方是证券基金业协会,而证券基金业协会是受证监会监督和指导。因此业内有一种通俗的说法,契约型基金:证监会监管下的信托。但是这两款产品到底有哪些不同呢?今天平信君就来为大家一一“揭秘”:
一、基本概念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而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 fund),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
本质而言,二者都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二、投资门槛及收益
两者均为100万起投,但信托300万以下投资者限制为50个,契约型基金则为200个,小额更灵活。
三、两者管理人的差别
信托的管理人即投资者委托的信托公司。目前我国有68家信托公司登记在册。
标准的信托结构示意图
而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即基金业协会登记在册的基金管理人,目前有资格发行和管理契约型基金的公司在国内有上万家。
典型的契约基金机构示意图
可以看出,信托是委托人和信托公司之间直接签订委托合同;而契约式基金之间则加入了一个“基金托管人”的角色。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
四、监管机构及法律
信托公司受银监会依据《信托法》履行监管义务。
而契约型基金由于有私募机构和基金托管人两个角色,受证监会监管,法律依据为《基金法》和《私募监管暂行办法》。
作为投资方式而言,契约型基金和信托投资门槛和运作模式都是类似的,主要的区别在监管人和管理人不同。信托的监管人为银监会,且全国牌照仅有68家,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历史悠久牌照稀缺,*背景较强,管理能力和行业约束自然要更为严格。
除此之外,在当前,作为一种兼具资金募集优势和高度资金运用灵活性的合规金融安排,信托还可通过若干方法获取安全边际非常高的相对高收益,比如:“信托+LP”、第三方参与的受益权转让安排、对接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模式的创新;组合投资、遴选优秀投资顾问等资产配置与交易能力的发掘;突破管制或进行监管套利;发挥大客户资金优势进行单一产品定制化。
最后,平信君想和大家说的是,信托的实力已今非昔比了。目前主流信托公司注册资金均已增加到20-100亿,实力已远超一般银行。而且随着居民财富的快速积累,2017年信托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行业发展方向指引下,市场占比将稳步提高。
本文源自平安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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