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漏水货代责任,海运货物损坏货代公司需要赔偿吗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4-01-08 13:47:22

“货代法律角色判断”、“货损价值认定”、“诉讼时效争议”、"保险人代位求偿"等是海上货物运输货损常见现象。责任主体识别、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和法律适用,是处理货损纠纷的关键,一旦误判误用,货代可能面临高额赔偿及*风险。

货柜漏水货代责任,海运货物损坏货代公司需要赔偿吗(1)

一 案情摘要

原告:广州市S国际货代公司(下称“货代”)

代理人:我方

被告一:中远海运(下称“船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T国际物流公司(下称“船代”)

被告三:重庆J国际运输公司(下称“同行”)

2018年,货主将货物的订舱、出运事宜委托给货代,货代签发H/BL。货代转委托同行最终货交船公司。6月,装载货物的A轮船与B轮船碰撞,导致A轮沉没,涉案7个集装箱打捞无果。保险人向货主赔偿150万元后,遂起诉货代索赔。

二 诉辩焦点

1.合同约定“发生任何纠纷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诉讼”,如何将管辖权移送海事法院?

2.货代如何应对保险人索赔150万?

3.货代索赔船公司超过诉讼时效将承担何种后果?

三 办案心得

本案为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且为四个案件的系列案。团队代理本案之初,即对货代何种法律角色,采取何种诉讼策略,不同策略法院可能的判决结果,货代败诉可行的救济方式,货代赔偿后资金流是否能及时执行回款等众多角度仔细推敲揣摩。最终确定对货代风险系数较小“及时起诉船公司”的方案,并和法官联系请求四个案件并案同时同法官审理,避免诉累及超出预判的可能,层层布局运筹帷幄。最终本案调解结案,货代只象征性赔偿10万终结本纠纷,剩余140万由船公司负责,货代对于该结果也是悬心落地。

货柜漏水货代责任,海运货物损坏货代公司需要赔偿吗(2)

四 律师点评

1. 海事法院比地方基层法院审理海事海商案件更专业,对案件有积极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始发地的海事法院享有管辖权。涉案货物起运港为上海,卸货港为丹麦。故本案应为海事法院专属管辖案件。

尽管涉案合同有管辖约定,但该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故管辖约定无效。因此,即使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也可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审理。

2. 确定货代是代理人还是承运人的身份,即可初步确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装货港接收货物至卸货港交付货物),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关键在于货代是否为承运人身份,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1)货代开展业务时使用的名义;(2)货代是否签发了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 (3)在收取报酬方面,是收佣金、代理费还是赚取运费差价; (4)货代与客户的交易习惯;(5)货代实施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合同约定、提单内容和货代具体业务活动内容是被法官视为实质性认定标准,而其他因素则被定性为辅助因素予以考虑。本案货物在船公司承运期间发生货损,货代即使作为无船承运人须先承担赔偿责任,但最终可向船公司追偿。

3. 判断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可能是最捷径的胜诉方式。

根据《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但我国十一家海事法院对货物交付之日有歧义,有认定货到目的港后过7天再起算一年诉讼时效,有认定过10天或15天再起算,但即使相差1天起诉,也可能导致案件败诉,索赔无门。因此,货主、货代、船代、船公司应对诉讼时效拿捏得当,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海事海商律师。

货柜漏水货代责任,海运货物损坏货代公司需要赔偿吗(3)

五 法院判决

最终调解结果:货代向保险人赔偿10万元,船公司向保险人赔偿1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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