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利弊,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务处理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4-01-17 03:42:58

3.内部治理:简单粗放

《规范》明确要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财务、人力、安全、服务等),但社会资本参与的养老服务业大多实行家庭式管理,管理方式简单粗放。

S机构虽然设立办公室,外聘院长、主任等,但办公室没有决策权,经营者T与其母W拥有绝对的管理权力,刚提到的采购问题就源于办公室决策权的缺失。家属缴费还采用线下现金缴纳,由W亲自收取,财务管理方式十分落后,W年岁已高,账务容易出现迷糊,而且现金缴费方式给老人家属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笔者观察到很多保健品推销员利用W老人年岁已高的弱点“送礼贿赂”,往往在老年人不明不白的情况下售卖非必要保健产品。

S机构缺乏明确的员工管理制度、时间管理制度、奖罚不明、激励导向偏离,在家庭式管理模式下,办公室管理人才流失频繁,许多社会资本介入的养老服务业都与现代组织结构和科学管理制度有一定的距离。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利弊,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务处理(5)

4.生存状态:步履维艰

“养老服务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往往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但利润低且风险大,是典型微利行业”,社会资本参与的养老服务行业自身融资能力有限,内部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绝大多数养老机构的运营处于亏损状态。

2015年《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收取入住费用是我国养老机构日常运营的主要来源,民办非企业机构收取的入住费用占全部资金来源的93.6%,盈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则完全依赖收取的入住费用。

养老服务业属于“高危”行业,跌倒、烫伤、摔伤、磕绊等意外事故极易发生,一旦处理不当,走法律程序,就会承担巨额赔偿。S机构的院长也表示“一场官司就会把养老院打关门”,同时也会损害机构的声誉,进而影响入住率

民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补贴经常落实困难,笔者在S机构时,负责人介绍说,政府的床位补贴已中断近半年,社会资本介入的养老行业往往是“叫好不叫座”。我国现有政策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养老服务业定性为非营利性福利事业,在资产和融资等上都有严格规定,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的动力。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利弊,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务处理(6)

5.政策支持:困难重重

尽管党的十九大、“十三五”规划以及各种政策文件都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提供养老服务,但实践的过程却困难重重。

一是扶持政策准入门槛高。“门难进”是我们长期以来面临的问题,想要进入某个领域,就必须跨过重重门槛,“这些门槛包括:经济或技术方面的超高要求,漫长的流程,繁琐的审批手续,无期限的等待。”S机构正准备成立新护理院,笔者发现办公室所有人几乎天天在民政、卫生、社保、消防、公安等部门跑,且各部门互不隶属,标准不一,给社会资本介入的养老服务业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二是用地难。这是制约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主要瓶颈,养老建设用地的规划指标有限,土地资源紧缺,增加了养老服务业的运营成本,使本系弱质性的养老服务业运行更为艰难。S机构经营者为获得房屋产权,花十几年的时间与各个部门“交涉”,近乎“倾家荡产”。

三是政策落实不够。国家对社会资本准入的养老服务业的基本态度是“重视有余而落实不足”,床位补贴、水电补贴等都是“空头支票”,因很多政策都是“中央出方向、省市出配套、地方出详则”,自上而下实施,而起直接作用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使各种补贴政策落实困难。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利弊,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务处理(7)

6.社会信任:岌岌可危

我国的养老服务市场还面临着结构性失衡的问题,“排队等床位”和“空床闲置”状态同时存在,往往是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门可罗雀”。受数千年的传统家庭养老和计划经济时形成的“福利化养老”认识误区等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观念落后,“花钱买养老服务”的养老习惯尚未形成,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动力。

而且社会资本参与的养老服务业起步晚、宣传不到位、运营不成熟等也影响着我国老年群体的选择意愿。另外,因政府各种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社会资本介入的养老服务业普遍收费高,使老年群体的实际支付能力减弱,有效需求降低,进而阻碍社会资本参与的养老服务业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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