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的人一般不喜欢白天,我尤其不喜欢白天。
白天老得跟别人打交道,夜晚全是自己的,跟谁都不搭边儿。
白天也就是上上班,挣挣钱,赶个场,赴个局,给领导拍拍马屁,陪媳妇逛逛街,跟乱七八糟的人吃吃饭,接一堆闲篇儿的手机。
多俗啊。
夜晚就不一样了,起码可以思考,真觉得自己一天都是混过来的,惟独在这漫漫长夜,一边喝着酒,一边找回自己。纵使找不回自己,也决不出卖自己。
我指的夜晚,是深夜十二点之后,当别人都洗洗睡了,我的一天才刚刚开始。当别人在睡梦中挂着甜美的微笑,我的内心涌起了沉思的波涛。
夜晚精力旺盛,白天自然疲惫。我下午两点之前常不开手机,除非昨晚喝高了忘关机。因为我白天必须睡够觉,夜晚才有战斗力。
夜晚要比白天加倍付出。
一个夜晚不睡觉的男人,得付出多少啊。你在白天有吃有喝,吃饱了就睡,剩下的事儿都留着我在夜晚替你思考。我在白天比较弱智,夜晚无比聪慧。
我是好久没看见朝霞、红日、晨曦和曙光了,我老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勇敢地洗洗睡。
有一次跟何勇,在美术馆边上罗琦遇刺的地方喝通宵大酒,就在一轮红日喷薄欲出又给憋回去的时候,何勇高喊:“诗歌万岁!”我高喊:“摇滚万岁!”
白天真没劲。
夜晚在生猛和激动之中,格外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