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交易架构图
四、城投平台及施工单位的融资租赁融资
(一)城投平台融资租赁融资
对于符合评级要求的非网红区域的城投平台,以未曾进行融资的楼栋、厂房设备(通讯、监控、车库管理、安保指挥中心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等)作为租赁物或提供未在中登网登记的工程发票(工程服务或者建筑服务)进行融资租赁操作,收益一般由城投平台承担基础利息,并由施工单位贴息,授信金额一般根据租赁物最终确定,期限一般3-5年。其基本融资要素如下:
(二)国央企总包单位联合租赁融资
以我们目前的业务为例,央企总包单位及非并表项目公司(如城投平台控股与央企总包单位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央企总包单位不并表)作为联合承租人,与西政融资租赁公司或指定租赁机构签订《三方联合租赁合同》;西政融资租赁公司或指定租赁机构向项目公司发放融资租赁款。融资租赁物为建筑设备、工程设备等,城投项目须提供5%-10%的设备相关发票,授信额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融资期限在3-5年。具体操作时,央企总包单位及非并表项目公司均不纳入征信,央企总包单位不上中登,仅非并表项目公司需上中登。
五、城投平台涉房类项目融资
对于城投平台托底拿地项目以及底层系保障房、安置房等涉房项目,亦有城投平台在寻求同股同投的资金合作。但是,就目前可操作的该类投资的资金机构而言,大多数资金机构可接受由其认可的城投平台(如主体评级在AA )进行回购的基础上,通过优先股等方式提供融资,并引入其认可的国央企开发商进行代建。
由于城投平台自身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一般要求控制在年化6%-8%以内,而目前可参与城投平台涉房业务的资金机构对收益的要求一般在年化9%-12%左右(部分信托机构需要在土地款支付完毕后介入),因此,还需引进施工单位对收益差额部分进行补贴。
出于出表的考量,一般根据资金机构的投资金额由资金机构持有大股(在城投平台出表的同时,对未来引入施工单位进行贴息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公开竞标)。与此同时,城投平台涉房项目的融资还需注意不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如不得设定资金机构单方降价销售权,以及假设城投平台前期已投入10亿,现资金机构投入5亿进行资金置换,资金机构要求对项目公司持股90%以上,在审计层面均有可能被认为国有资产流失,而导致融资方案不被认可。
六、通过线上拍卖平台融资
在金交所定融产品受限的背景下,为了消化30万、50万投资能力的投资人,市场上也有不少机构在研究通过线上拍卖平台对城投平台进行融资“输血”。拍卖方式不同于金交所或私募基金等产品可以公开宣传,且不存在合格投资者概念。出于对实际参拍人信息的保护,亦可通过委托竞拍方式而不公开真实出资人身份等信息。此外,城投平台对取得的拍卖资金,其资金用途不受限制,也不占用其授信额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旧不得不考虑竞拍人、城投平台、拍卖平台、财富人员等各方的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