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标价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投标人丁、甲、丙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分别为882.41、950.39、964.2万元。
如投标人丁为最后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价格应为1050万元。
根据《导则》,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和方法对投标进行综合评估后,按投标人综合评估的结果由优到劣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该评标方法推荐用于具有技术复杂或者性能要求难以统一的招标项目,具体指无全国统一产品标准生产的非标或个性化定制的设备和货物材料招标,以及技术特别复杂的大型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可参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第158号)中“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招标推荐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关于综合评估法的程序,《导则》从以下四方面作出要求:
一是招标文件约定。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合理设置商务、经济、技术评审标准和得分比例,鼓励招标人不将商务部分作为综合评估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分,量化指标应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标准上,保证评分的客观公正性。鼓励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评分标准,设置各评审因素的评分范围,通过去除最高、最低分等方式减少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影响。
二是综合评标评审。在评标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同时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价格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并按照综合评估结果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估法到底该如何使用?《导则》列举示例:某工程施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并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其中投标报价权重为60分、技术评审权重为40分。共有5个投标人进行投标,所有5个投标人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然后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设备配置进行详细评审打分。
①投标报价的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进行。
以投标价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为例:
除开标现场被宣布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按下述原则计算各投标文件的投标价得分:当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6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具体计算公式略。
②技术管理能力的评审。技术管理能力的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目管理机构和设备配置的评审。
A.施工组织设计:20分。评审标准略。
B.项目管理机构:10分。评审标准略。
C.设备配置:10分。评审标准略。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表
技术评审得分计算表
综合评分及排序表
根据综合评分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投标人C、E、A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分别为980、1020、1000万元。
如投标人C为最后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价格应为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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