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曝光的失信人数已经达到800万人,由于欠款如果没有还款,被强制执行后还是没有还款,欠款人一般会被定成失信人,失信人自己一处失信当然会处处受限,但一旦欠款人被定成失信人对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没有影响有多大的影响呢。
欠款人被定成失信人,其配偶和具体案件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所以配偶不会被强制执行,当然也不会被定成失信人,银行征信、乘坐高铁、飞机、动车出行、高消费等都不受限制,对其人格和身份都不会造成影响,但是配偶名下有和欠款失信人共有的财产,法院是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共有的房产车辆等共有财产,所以欠款人被定成失信人对配偶可能会有财产上的影响,但是不会被直接强制执行。
欠款人被定成失信人对欠款人的子女入学、参军、报考军校、公务员造成影响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可能被执行欠款人被定成失信人,其子女不能就读贵族学校、高收费私立学校,正常的公立院校或者是普通私立学校是可以上的,法律规定是为了限制失信人欠债不还,还给自己的子女高消费,但是不能因为欠款人是失信人就剥夺了其子女的正常的受教育权,欠款人的子女如果入党参军报考军校等涉及政治审查会审查父母,父母有失信人会产生影响。
对于欠款失信人子女的财产,法院原则上不能强制执行,并非“父债子还”,只能执行欠款人自己的财产,但是如果欠款人子女未成年且名下有房有车,法院是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推定房屋、车辆是其父母给其购买的,属于欠款人的财产,当然如果欠款人的子女有经济能力确为自己购买的房屋车辆或者是其爷爷奶奶购买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是否执行的决定。
欠款人是失信人对其父母没有人身或者财产上的影响欠款人是失信人,只要其已经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父母不承担任何责任,一人做事一人当,无论是人格身份还是财产上,欠款失信人和其父母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如果欠款失信人和其父母生活在一起住在一起,要看房屋是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谁挣的钱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不能因为住一起,父母的收入就有欠款失信人的,房屋就是欠款失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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