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说件众所周知的小秘密
清闲部门的女性身份往往都不一般,不服气?你去学校看看,办公室,图书馆,后勤,不是局长的太太,就是校长的老婆。一般人轮不上的。
这些红十字会的人员,尤其是女性工作人员,你知道她爹妈是干啥的?她老公是做啥的?如果她老公是王健林,如果她爷爷是某钟姓退休局长,家里九位数的存款,穿个三万的香奈儿算个屁呀?
三、还是讲讲逻辑!
1、逻辑中有充分条件,有必要条件,而我心中的猜测的某网友的判断是不符合逻辑的
他的逻辑判断是:
(1)红十字会的人那么有钱,我还捐款给红十字会的?(这可能性极小)
错了,你捐的是需要接受帮助的人,而不是捐给红十会的工作人员。
(2)红十字会工作这么肥?他们肯定贪污克扣我的捐款,我不捐(可能性很大)
红十字会个别工作人员穿的奢侈,他们贪污克扣,二者从逻辑上没有必然联系;
红十字会个别工作人员穿的衣着朴素,他们不贪污克扣,二者从逻辑上也没有必然联系;
红十字会个别工作人员穿的衣不蔽体,他们不贪污克扣,二者从逻辑上也没有必然联系。
看看孩子们恓惶的衣不蔽体
证明她贪污克扣的,只能是证据。
看见她衣着华贵,就断定她贪污克扣,最多算作怀疑。
2、看看《三国志》里记载的刘备犯下的逻辑错误吧
(先主)刘备在蜀,时天旱,禁私酿,吏于人家,索得酿具,欲论罚。简雍与先主游,见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何以知之?对曰:彼有其具。先主大笑而止。
三国时代,刘备在四川当皇帝,碰当天旱——夏天长久不下雨,为了求雨,乃下令不准私人家里酿酒,就如现在政府命令,不准屠宰相类同。因为酿酒,也会浪费米粮和水,就下令不准酿酒。命令下达,执行命令的官吏,在执法上就发生了偏差,有的在老百姓家中搜出做酒的器具来,也要处罚。
老百姓虽然没有酿酒,而且只搜出以前用过的一些做酒工具,怎么可算是犯法呢?但是执行的坏官吏,一得机会,便“乘时而驾”,花样百出,不但可以邀功求赏,而且可以借故向老百姓勒索、敲诈,报上去说,某人家中,搜到酿酒的工具,必须要加处罚,轻则罚金,重则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