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通信资费时不时地有降费的“大动作”,但是,说实话,因为各大通信公司的文案策划比较厉害,玩汉字的水平比较高,看上去资费一降再降,但每个人的通信费用支出却还是一年比一年高。
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到来电显示费的问题,发觉这个费用有点意思,值得仔细研究研究。
朋友的意见是来电显示是通信公司提供通信服务的基本内容之一,来电显示费用应该包含在话费里面了,不应该重复收取。
这个看法有没有道理呢?
我们知道,贝尔发明电话的时候,是不用考虑来电显示的,直至到了移动通信时代,来电显示才作为一项服务被单独列出来。
这就相当于王家小吃升格为王家大酒店,原先的大师傅、跑堂的全部换成了一级厨师、美貌服务员,各种菜品、各种服务也全部提档升级,就连点菜的方式也换成了一人一本平板电脑,即看即点。
按照通信公司的做法,这“平板点菜”应该是要收“点菜费”的呢!
“点菜费”能不能收,取决于一个条件:酒店有没有其它点菜方式,如果有,可以收。如果没有,不可以收。一般采用了“平板点菜”方式的酒店基本上就不会采用其它点菜方式,因而,“平板点菜”不可以收费!
这就和经常碰到的“餐包费”问题一样,如果饭店只提供包装餐具,不提供其它免费餐具的,不可以收“餐包费”;餐具使用完能够带走的,可以收“餐包费”。
回到来电显示费上,如果关闭来电显示功能,不影响我们享用全部通讯服务的,可以收费。而事实上,来电显示是通信基础服务的必要条件之一,例如,想要呼叫转移,关闭来电显示就实现不了……
所以,该不该收来电显示费呢?希望有人大或者政协的委员来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