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民生咨询
1.非石狮户籍,在石狮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及护照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经向石狮市公安局出入境核实得知,普通护照全国通办,可本人持身份证、原普通护照到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赴港澳旅游需省内户籍或持有石狮市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人员,可本人持身份证(外省居民还需持居住证)、原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到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详情可拨打12367咨询。
2.在鲤城买车已还清贷款,可否在石狮办理车辆解押?
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现汽车业务已下放,可就近办理业务。
3.如何查询打印家庭无房证明?
答复:可通过微信“i石狮”小程序“掌上证明”菜单里“我要申请部门证明”查询打印,也可本人持身份证(家庭成员需带户口本)到政务服务中心3楼窗口查询打印。地址: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88711016)。
4.重复缴交城乡居民医保,如何申请退款?
答复: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完税凭证等材料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城乡医保退费申请。
5.如何申请因新冠住院个人自费部分报销?
答复: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直接在医院结算处理,无需另行申请。(秋玉 整理)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