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6种不同情形,分别给出建议和处理流程。
一、因机构调整,党支部建在部门(科室、村屯、院系、连队等)不存在,党员流入其它单位。建议:党支部自然撤销,外流党员办理迁出手续。
流程:
在党支部配合下,上级党委督促此党支部党员迁出组织关系。
二、因机构调整,党支部建在部门(科室、村、院系、连队等)取消,党员流入单位其它党支部。建议:党支部自然撤销,党员纳入其它党支部管理。
流程:
在党支部配合下,上级党委通知其它党支部做好新党员接收、管理工作。
三、因人员调整,党员人数不足3人。1、第一种情形
建议:上级党委酌情调整别的党支部的党员至此党支部,使其符合3人以上设立党支部的条件。
流程:
①此党支部与上级党委沟通。
②上级党委将其它党支部党员纳入此党支部管理,做好备案统计工作。
③如涉及党支部*调整,按照(提前)换届选举流程进行即可。
2、第二种情形
建议:此党支部自然撤销,上级党委可调整其与其它党支部成立联合党支部。
流程:
①起草成立联合党支部的请示。
②上级党委审批。
③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副*)并明确委员分工。
④选举结果上报党委。
四、因人员调整,党员人数超过50人。1、第一种情形
建议:因《党章》未强制要求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一定设立党总支,超出人数不多的情况下,建议将新增党员纳入党小组管理即可。
流程:如果原先没有党小组,①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划分党小组、任命党小组组长,②将相关情况报备上级党委。
如果原先有党小组,①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新增党员编入党小组问题,②将将相关情况报备上级党委。
2、第二种情形
建议:超过人数较多,建议成立党总支或基层党委。
流程:
①起草关于调整党组织建制的申请。
②上级党委乃至党工委批示同意。
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总支(基层党委)委员,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全体会议(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副*)并明确委员分工。
④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或党工委审批。
五、党支部严重违反党纪,被党工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给予改组或解散。1、“改组”情形:
建议:党支部(提前)进行换届。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因领导班发生重大变动,党支部应逐级报至党工委或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提前)进行换届。
流程:
①党工委或党委组织部门作出“改组”决定。
②党支部起草换届请示。
③上级党委审批。
④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副*)并明确委员分工。
⑤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
⑥上级党委将相关情况报备上级党工委或党委组织部门。
2、“解散”情形:
建议:党支部撤销,党员纳入其它党支部管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因党支部已经解散,上级党委在进一步请示党工委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党员调整至其它党支部进行管理即可。
流程:
①党工委或党委组织部门作出“解散”决定。
②党委将党支部党员调整至其它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六、临时组建的党支部完成特定任务,党员全部返回原单位。建议: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党员返回原单位党支部报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