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当设计使用年限不为表中数值时,调整系数γL可线性内插;
2 对于荷载标准值可控制的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γL取1.0。
2 对雪荷载和风荷载,应取重现期为设计使用年限,按本规范第E.3.3条的规定确定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3.2.6 对于偶然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d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偶然荷载作用下的结构承载能力计算:
式中 SAd——按偶然荷载标准值Ad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ψf1——第1个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
ψ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2 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定性验算:
注: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3.2.7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式中 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例如变形、裂缝、振幅、加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3.2.8 对于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d应按下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