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1、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调整对象: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内容名称制定机关形式《会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法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财政部部门规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
二、 会计核算与监督
1、会计核算1)基本要求:①依法建账②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③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④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⑤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⑥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核算内容: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PS:会计核算的内容即会计对象(资金运动),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3)会计年度: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4)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2、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内部监督2)社会监督——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3)政府监督——外部监督(对单位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会计岗位设置1)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PS:仓库保管员、收银员、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2)岗位设置要求:①按需设岗: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②满足内部牵制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 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PS: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③建立轮岗制度。3)会计人员回避制度①适用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②具体要求:A.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B.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③需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2、会计人员任职条件1)基本条件:①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③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四、会计职业道德
1、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