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环评手续已生产怎么处罚,未办环评手续投入生产的处罚

首页 > 实用技巧 > 作者:YD1662024-03-12 16:43:38

齐鲁网10月16日讯10月16日,滕州市环保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案例。位于滕州市洪绪镇龙庄村西首龙园大道西侧的滕州箭波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被环保部门罚款21万。

环保部门有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 等证据佐证。环保部门认为,该企业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 构成了“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已依法向该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家具厂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和听证的申请 ,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合计处以罚款贰拾壹万元。

处罚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开据《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贰拾壹万元罚款上缴至滕州市财政局罚没款规定的代收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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