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中的工作职责
1. 协助第一裁判员对其近端的“触手出界”和明显的“连击”、“持球”、“四次击球”犯规的判断,但只做手势不得鸣哨。
2. 监督记录员工作。
3. 掌握暂停和换人的次数,并将第2次暂停和第5次(五人制)或第4次(四人制)换人通知第一裁判员和有关教练员。
4. 发现队员受伤,可允许特殊替换或5分钟的恢复时间。
5. 检查比赛场地地面条件(主要是前场区)、比赛中用球是否符合比赛要求。
6. 对下列犯规鸣哨并做出手势:
(1)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
(2)接发球队位置错误。
(3)队员触及球网下部和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4)后排队员完成拦网。
(5)球触及场外物体。
(6)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飞入对方场区,或触及他一侧的标志杆。
(7)第一裁判员难以观察时,球触及地面。
比赛后的工作职责
1. 督促双方队长签字。
2. 在记分表上签字。
第二裁判员应注意的问题
1. 第二裁判员必须具备与第一裁判员相同的技能,第一、第二裁判员要进行交流、沟通,做到彼此心中要有数,第二裁判员要知道第一裁判员什么时候最需要自己的帮助。
2. 第二裁判员应认真履行规则赋予的责任和权利,发现其职责内的犯规必须鸣哨判罚。
(1)第二裁判员做所有的手势时必须站在下一个接发球一方。
(2)对于靠近第二裁判员一侧的触手出界,应主动配合,手势不易过大,以第一裁判员能看见而其他人看不见为好。
(3)第二裁判员不要经常做持球、连击、四次球的手势,这样会干扰第一裁判员的判断,也会被球队发现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除非是背对第一裁判员的犯规,可以用小手势提示,不得坚持。
(4)比赛中,第二裁判员哨音要及时、响亮。
3. 在网附近的来回球中,第二裁判员专注于拦网一方的触网犯规、过中线犯规,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4. 第二裁判员应随时注意比赛前和比赛中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是否相一致。比赛开始时,第二裁判员要以位置表为根据,与记录员一起对队员的站位仔细核实,确认之后向第一裁判员示意。
5. 第二裁判员必须注意,无障碍区必须无障碍,能引起队员伤害的物品都要清理干净。
6. 暂停时,第二裁判员应注意:
(1)确定队员回到球队席附近。
(2)必要时检查记录员工作。
(3)接受或向第一裁判员提供某种信息。
7. 第二裁判员在比赛结束后应检查记分表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