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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全县大部分农村建立各项生产责任制,其中56%的生产队实行了联系产量责任制。1980年全县稳定和完善了农村经营管理制度。1982年7月,全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文字:张欣仪 整理
资料来源:中共东莞市委党史研究室
编辑:符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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