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1】
汉世宗孝武皇帝 元光三年(己酉 公元前132年)
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夏,五月,丙子,复决濮阳瓠子,注鉅野,通淮、泗,泛郡十六。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发卒十万塞之,辄复坏。是时,田蚡奉邑食鄃,鄃居河北,河决而南,则鄃无水灾,邑收多。蚡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强塞,塞之未必应天。”而望气用数者亦以为然。于是天子久之不复事塞也。
【译文】
汉武帝元光三年(己酉 公元前132年)
春季,黄河决口改道,从顿丘向东南方流去。夏季,五月,丙子(初三),黄河又一次在濮阳县的瓠子决口,注入钜野县,连通了淮河和泗水,十六个郡受水灾。武帝派汲黯、郑当时征发十万役夫堵塞黄河决口,刚刚堵住,就又被洪水冲毁。当时,田蚡的食邑是鄃县;鄃县在黄河北岸,黄河决口向南泛滥,鄃县就不会遭受水灾,食邑收入就会增加。田蚡对武帝说:“长江、黄河的决口都是天意的安排,用人力强行堵塞很不容易,堵住了未必符合天意。”而那些候望云气和使用法术的方士们也认为是这样。这样一来,武帝很长时间不再征发人力从事堵塞决口的工程。
【解析】
黄河决口在古代是堪比大旱的自然灾害,对百姓的祸害极大。皇帝喜好什么自然身边就会围绕着什么人,时间久了就难免会在思想上受到不良影响。
田蚡就是以“私心”乱国政的开始,为后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所以有些可预见的坏事就是要掐灭在源头。
【原文2】
初,孝景时,魏其侯窦婴为大将军,武安侯田蚡乃为诸郎,侍酒跪起如子侄。已而蚡日益贵幸,为丞相。魏其失势,宾客益衰,独故燕相颍阴灌夫不去。婴乃厚遇夫,相为引重,其游如父子然。夫为人刚直,使酒,诸有势在己之右者必陵之;数因酒忤丞相。
【译文】
当初,孝景帝在位时,魏其侯窦婴担任大将军,武安侯田蚡才是个普通的郎官,陪侍窦婴饮酒时,田下跪起立如同儿子、侄子一样;后来,田日益显贵受宠,出任丞相。魏其侯窦婴失去了权势,他的宾客越来越少,唯独原来的燕相、颍阴县人灌夫不离去。窦婴就厚待灌夫,两人互相援引、互相倚重,来往如同父子一样。灌夫为人刚强正直,好借酒使气,对那些权势在自己之上的权贵,必定给予凌辱;他多因酒后闹事冒犯丞相田。
【解析】
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两人都是外戚,只是窦婴是汉武帝的关系较远,而武安侯田蚡是汉武帝的亲舅舅。两者之争实际上是“权势”之争,更不是“对错”之争,直接影响到了朝局的稳定,必然会引起汉武帝的极大不满。
灌夫是外戚之争的关键人物,此人性格过于暴虐,而且喜欢喝酒凌辱人,这是做人最大的忌讳。
【原文3】
丞相乃奏案:“灌夫家属横颍川,民苦之。”收系夫及支属,皆得弃市罪。魏其上书论救灌夫,上令与武安东朝廷辨之。魏其、武安因互相诋讦。上问朝臣:“两人孰是?”唯汲黯是魏其,韩安国两以为是;郑当时是魏其,后不敢坚。上怒当时曰:“吾并斩若属矣。”即罢。起,入。上食太后,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乎!”上不得已,遂族灌夫;使有司案治魏其,得弃市罪。
【译文】
丞相就向武帝弹劾:“灌夫家属在颍川郡横行霸道,百姓都被害苦了。”于是收捕灌夫和包括旁支亲属在内的家人,都被判处公开斩首示众的罪名。魏其侯窦婴上书营救灌夫,武帝命令他和武安侯田到太后居住的东宫中,当廷申辩。魏其侯、武安侯就利用这个机会互相诋毁。武帝问朝廷群臣:“他们两人谁对?”只有汲黯认为魏其侯对,韩安国认为两人都对;郑当时本认为魏其侯对,后来不敢坚持。武帝怒骂郑当时说:“我把你这类的人一起斩了!”随即罢朝,站起来,进入内宫,侍奉太后用餐,太后气冲冲地不吃饭,说:“如今我还活着,别人已经在欺负我的弟弟;假若我死了,他们就都来宰*他了!”武帝没有办法,就下令将灌夫满门处斩;派执法官员审查魏其侯,判处魏其侯斩首示众。
【解析】
外戚之争就是“内家”之争,不能随便付诸刑罚,所以汉武帝才会让他俩到太后的宫中辩论。后来,汉武帝又让汲黯、韩安国、郑当时等重臣参与评判实际上就要两者在“政治”上明辨对错,不能因为“内家”之争而影响到政局,要不然这对汉武帝是极其不利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汉武帝怒骂“首鼠两端”的郑当时。
【原文4】
汉世宗孝武皇帝 元光四年(庚戌 公元前131年)
冬,十二月晦,论*魏其于渭城。
春,三月,乙卯,武安侯蚡亦薨。及淮南王安败,上闻蚡受安金,有不顺语,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
【译文】
冬季,十二月三十日,根据所定罪名在渭城处死了魏其侯窦婴。
春季,三月,乙卯(十七日),武安侯田蚡也死去了。等到后来淮南王刘安谋反失败,武帝得知田蚡接受过刘安的黄金,并且说过大逆不道的话,就说:“假若武安侯还活着,就应该把他灭族了!”
【解析】
“〖胡三省注〗汉法,以冬月行重刑,遇春则赦若赎,故以十二月晦论*魏其侯。此武安侯蚡之意也。” 可见武安侯田蚡对魏其侯窦婴是多么的忌惮。武安侯田蚡之死估计是被吓死的,因为这件事所涉及到的几件朝政的事情危害太严重了,大家可以自己去搜索一下,在这就不讲了。
【进一步解析】
在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几乎所有人和企业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外戚之争”,在亲情方面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也别是涉及到利益和权势的时候更是让人头疼,企业也是一样的。
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在当时即使“外戚”,也都位高权重,都是足以影响到“朝局”的大人物,本来小小的“私人矛盾”之争却演变成了“权势”之争,直接影响到朝局甚至汉武帝自身,就比如一家公司出现两派人马互相对攻一样,那公司还怎么经营呢?汉武帝要想结束这种局面就只有“忍痛”以“法”*了两个人,要不然“朝局”就乱套了。
汉武帝的处理方法就很合适,直接依太后的意思处理了,免得落个“*亲”的嫌疑。还有一点,凡是出现了类似的“争斗”那就是证明这类人多多少少都会干过一些“坏事”,比如武安侯田蚡与刘安大逆不道的龌龊事!
在单位和企业管理中,这类事情肯定避免不了,无论是亲人、亲信还是部下,特别是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下,这类事情只多不少。如何去做就看你身处何位了,如果是老板不如多看看汉武帝的做法;如果是“外戚”就不要把“矛盾”搬到台面上来;如果是管理干部那就“独善其身”,对事不对人,把事情说得明白就够了,不需要什么高深的“阴谋诡计”,那些都是骗你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