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美国临床心理学家艾尔比特.艾利斯提出“情绪管理ABC理论”,A是指事件(activating event),B是指信念(belief),C指结果(consequence),情绪ABC理论认为激发事件A只是引发情绪与行为后果的C的间接原因,而引起结果C的直接原因,是我们对事件A的认知与评价产生的信念B。通俗点讲,你对某个人不满意,可能不是这个人不好,而是你的评判标准出了问题。
这里用一个公式来解释这个理论:A B=C,A=实际事件,B=我们对这个事件的看法与观点,C=后果或我们的感受(包括情绪、爱憎、喜好等)。
再来拆解一下,这三个要素中,A是不可变化的客观存在,B与C是可变化的,而且是B的变化直接产生C的结果,我们真正可以改变的只有B,我们的信念、判断标准、认知与价值观。举个例子:两个人在街上碰到领导,领导没有打招呼,其中一个人这样想:“领导可能在想其他事,没有看到我们”,他会觉得无所谓,没有太多的情绪与不满意;另一个人是这样想的:“是不是上一次会议上提了反对意见,领导对我有意见?”,结果他会忧心忡忡,心神不宁。不同的B(认知与信念)带来的C(结果)完全不一样。
解决情绪(结果C)的最好方法不是去埋怨A(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做),而是去调整B,这是唯一可以改变的。与其去改变外在的人事物,不如改变我们的内心来得省心省力,“境由心转”。
小建议:用这个思考模型去找到自己生活中三个类似的案例印证,然后再用这个模型去解决三个人际关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