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有权在比赛开始的球台上练球2分钟。
选择方位和发球权每场比赛开始前,由双方运动员用抽签的方法选择方位和发球、接发球。中签者有选择方位和发球、接发球权,也可要求对方先作选择。如中签者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对方则选择方位;如中签者选择方位,对方则选择先发球或接发球。
发球为两球换发制当比分达到 10 :10 时采用一球换发制,直至拉开两分 差距决出胜负
合法发球(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持拍手掌上,手掌应静止、张开、伸平、四指并拢,拇指自然张开;
(2)发球员只能手向上抛球,不得使球旋转。发球时不得遮挡;并要求将球从手掌向上直抛,至少抛到离不持拍手手掌上16厘米;
(3)发球时,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4)球停留在静止的不持拍手掌上的最后一刻,直到发球时击球,不持拍手和球以及整个球拍,应始终高于球台水平面;
(5)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降落时,发球员才能击球,并使球首先触及发球员台区然后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触及接球员台区;
(6)发球时,乒乓球触网并落在接发球方桌面,发球无效,双方不得分,重新发球
(7)比赛过程中,乒乓球触网为好球,此球有效。
休息时间每局比赛结束之后休息时间为一分钟。
交换场地下一局比赛开始时,双方交换场地与发球权。
胜方判定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单打或双打运动员为胜方,但打到10平以后,先得2分者为胜方。
当比赛双方达到2 :2进行决胜局时,任何一方比分达到 5 分双方交换场地。
参赛双方放弃的,双方不得进入复赛,双方之一放弃的,放弃方不进入复赛。
每天举行2场比赛,七局四胜制,胜出者直接进入复赛,复赛完后进入决赛
比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比赛裁判委员会。
比赛名次成绩最高者为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