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川政统一,置四川省第十五行政督察区(领8县,治达县)。
1950年,设达县专区,属川北行署区。达县专署驻达县,辖达县、宣汉、开江、平昌(原平昌设治局改设,驻江口)、巴中、南江、通江、万源等8县。
1952年,撤销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行署区,恢复四川省建制,达县专区属四川省领导。
1953年,原大竹专区所属大竹、渠县、邻水3县划入达县专区。辖11县。
1970年,达县专区改称达县地区,地区驻达县。辖达县、万源、宣汉、开江、邻水、大竹、渠县、南江、巴中、平昌、通江等11县。
1976年,由达县析置达县市,属达县地区领导。达县地区驻达县市。辖1市、11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