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真正的面目,一句话评价白居易的一生

首页 > 文化 > 作者:YD1662022-11-26 01:50:55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唐代诗人李绅,以一首短短二十个字的悯农诗《锄禾》,名声响彻古今中外,然而近年来,常有文章揭发他后来品性不端,如生活奢侈糜烂、对百姓不复有悲悯之情甚至严苛以待,在官场上用非常规手法栽赃陷害打压政敌,甚至有人还爆料说连那首《悯农诗》作者都不是他。

如此众说纷纭,是否为真,是否有抹黑的成份,且看下文一一分析。

小目录:

1、悯农诗《锄禾》是否为其写

2、关于其后来的奢靡生活

3、众说纷纭的“吴湘案”

4、党争背景下的复杂人格

5、张又新事件见其为人

6、刚直削刻的真实性格

7、存小恶,以成大善

1、悯农诗《锄禾》是否为其写

在纷纷扰扰的众多批判李绅的文章中,最为耸人听闻的当属一篇考证说《锄禾》诗作者甚至不是李绅而是另一位诗人聂夷中的文章。假若此论成立,则关于李绅的一切争论都可以终止了,既然连作者都不是他,那再去指责他一边怜悯农民一边过奢侈生活还有意义吗?

该文作者署名司马牛,文章标题为《李绅与<锄禾>诗》,发表于2009年12月14日的太原日报文史版,作者认为,有部分史料笔记记载本诗作者是李绅,但是却另有一些史料笔记将此诗的版权归到另一位悯农诗人聂夷中的名下,他经过考证后认为,聂夷中才是《锄禾》诗的真正作者。

他的立论基础是:其一、最早记录《锄禾》诗作者为聂夷中的是《北梦琐言》一书,而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唐五代时期的孙光宪,距离李绅生活的年代很近;相比之下,说《锄禾》诗作者是李绅的书最早是南宋时期出现的《唐诗纪事》,这本书的著作年代距离李绅生活的年代已经过去两百多年了。因此,他推论出,《北梦琐言》的记载更可靠,也即聂夷中才是《锄禾》一诗的真正作者。

白居易真正的面目,一句话评价白居易的一生(1)

其二,聂夷中出身贫苦,比较能了解民间疾苦,而且他写了好多其他的悯农诗,都是站在农民的立场抒发情感的,与聂夷中相比,该文作者认为李绅“生于官宦之家,中进士后仕途虽有坎坷,却总体是步步高升”,后来又历任高官,甚至当过宰相,像他“这样一个高高在上、享尽荣华富贵之人写出《锄禾》诗,也真是难为他了”。

针对第一点论据,笔者找到确实可靠的证据可推翻其结论:生活于唐僖宗时期的范摅所著《云溪友议》一书已经明确记载,《锄禾》一诗的作者是李绅,而不是司马牛认为的直到南宋时期出现的《唐诗纪事》,这本书的著作年代比《北梦琐言》还更早,因此,该文第一点论据立论基础已失,站不住脚了。

其二,李绅虽然出身不错,曾祖父李敬玄曾当过宰相,祖、父两代也都当过小官吏,但是他六岁即丧父,从此家境衰落困苦不堪,好多史料都有他童年生活过得相当困苦的记载,为了读书他只好跑到寺庙里蹭书看,甚至曾因将佛经拿来当书稿涂画而遭到寺僧的仗打。

与他有相似命运的有诗圣杜甫,杜甫的祖父杜审言还是宰相呢,可杜甫不是照样得在长安城过着“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李绅后来虽然凭其勤奋苦读而与李德裕、元稹等并称“翰林三俊”,甚至一度官居宰相,飞黄腾达,但他年少曾经经历过的贫困生活也是事实,有如此生活经历要写出《锄禾》这样的诗也不算太为难他吧?

除了这两点之外,还有不少例子能证明李绅是有能力写出这种诗的。

其一是他后来在治理地方的时候,曾用一个很具农家特色的比喻重申要坚决将法令执行下去:没见过扬麦子吗?饱满结实的都留在下面,只有那些秕糠才会随风逐流,那些因法令严厉就要流窜到外地的人,好比这种随流的秕糠,不必管他!结果,自那以后外流的人反而少了,他治下的区域从此趋于稳定。若非熟悉农事,如何做得出这样的比喻?

其二,他写过另外一首版权无争议的诗,也是跟底层民众的生活有关的,只是格调方面就显得欢乐一点了:

乡里儿,

桑麻郁郁禾黍肥,冬有褴襦夏有絺。

兄锄弟耨妻在机,夜犬不吠开蓬扉。

乡里儿,醉还饱,浊醪初熟劝翁媪。

鸣鸠拂羽知年好,齐和杨花踏春草。

……(节选)

由此可见,李绅对于农家生活是相当熟悉的,如没有一定的生活经历如何能够将这类农家生活写得如此详尽细致、充满原生态的味道?

因此我认为,《锄禾》一诗的版权归属到李绅名下没有任何疑问。至于为何会有部分史料笔记将这首诗归到另一位悯农诗人聂夷中的名下,这乃是事件在流传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张冠李戴现象,不必在此过多追究。

2、关于其后来的奢靡生活

李绅后来曾官居宰相,即使在深陷党争漩涡被贬出朝廷之后,也时常担任节度使、刺史等地方高官,一直享受着高俸禄高收入的待遇,因此,他后来的生活的确也过得相当奢侈,这点毫无疑问。

比如,最典型的例子可参考“司空见惯”这个成语的来源。这个词来自刘禹锡写的诗: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诗名叫做《赠李司空妓》,这里的李司空,就是李绅,刘禹锡的这首诗乃是赠给李绅家的一位美貌家妓的。

此诗的背景是刘禹锡应邀参加李绅家的宴会,在宴会现场李绅让一个貌美如仙的家妓给他陪酒,酒酣之下,刘禹锡全身血脉喷张,对这位陪酒的美女也十分中意,于是便当场挥毫写下了这首艳诗赠她。李绅倒也豪爽,当晚就把这个家妓送给刘禹锡陪他过夜。

另有一个网传的段子是说,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耗费多达数百贯,特别是他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要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其嗤之以鼻。传闻既出,不少网友反应强烈,称“没想到从小就被伪君子骗了。”这个例子比之上面的例子更加恶劣,因为上面的例子只是豪奢,这个例子则是浪费,浪费比豪奢更让人无法容忍。

为了查找此处说法的来源,笔者查阅了大量史料,一一排除,但至今仍未发现有上述记载,记述此事的网文往往还有板有眼地说,“据史料记载”,“有些史料记载”,但从未有一处明确说记载于哪本具体的史料,只是这般含混其词地带过。

白居易真正的面目,一句话评价白居易的一生(2)

不过这个事情已经被证实是今天的人们伪造的传闻,段子的始作俑者承认并没有依据相关史实编造了这个说法。开玩笑,以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一天三百只活鸡,一年就是一万多只,哪个地方的经济经得起他这般挥霍?

但是,一餐吃三百鸡舌的事情虽然为假,李绅当了高官后生活过得相当豪奢却是事实,特别刘禹锡说李绅对那种香艳场面早就“司空见惯”了,可见平日里李绅生活过得有多滋润——但是,这是否值得诟病呢?

以今天女权的视角来看,私养家妓并随意赠送,当然是对女性的一种极大不尊重,但是,今人在看待历史问题的时候却又当遵循其时代特征来看,我们应当看到,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这种私养家妓风气相当浓重,几乎所有朝廷高官都有类似的行为。李绅一度官居宰相,亦不能免俗,我想不应遭到特别的苛责。

李绅之所以写悯农诗,除了自己曾经有过底层生活经历,也与当时所兴的“新乐府运动”有关,新乐府运动由白居易、元稹等人发起,旨在用乐府诗反应更多的社会问题。作为元白两人的好友,李绅也是这一运动的积极推动者,包括悯农诗,还曾著有《新题乐府》二十首。

但从本质上说,新乐府运动的目的是“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听”,即希望能够通过他们所作的乐府诗,上达天听,让深宫高墙里的帝王听得到来自民间底层的声音。而另一方面,写这类哀悯人间疾苦诗歌的同时,又不妨碍士大夫们继续过属于他们这个阶层应该有的奢侈生活,所以,也就不必奇怪,能够写出《卖炭翁》等伟大现实主义诗篇的白居易,家中一样美妓成群,在其笔下,甚至还经常出现跟好友元稹相互交换心得的诗作。

因此,我的态度是,高高在上的士大夫们能够将笔端指向底层的民间已属不易,不必再苛责他们在私人生活方面的作风,不必用今天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一千多年以前人们的行为举止。李绅当上高官,生活过得好一点,不当因其曾写过悯农诗而遭到过多的诟病。

三、众说纷纭的“吴湘案”

李绅一生,不管其年少时悯农受人嘉奖也好,官居高位后生活奢华遭人诟病也好,争议最大的毫无疑问是他晚年所经办的这个“吴湘案”。

关于“吴湘案”,前后大致如此:这位吴湘犯了事,被时任淮南节度使的李绅查办,罪名主要有两项:1、贪赃;2、强娶民女。按照当时对于贪赃的严惩力度,是死罪,但强娶民女却只是普通的刑事犯罪,罪不至死。

如果二罪并罚的话,取最重刑罚,判个死刑没问题,于是李绅就将吴湘判了个死罪,呈报上去。但问题来了,按照当时的惯例,不管犯人有多罪大恶极,要执行死刑都要等到立秋之后才进行,也即通常说的秋后才问斩。但李绅显然很着急,等不到立秋,在大春天的就将吴湘给砍头了。

关于这个案件,背后有极深刻的党争背景:李绅生活在著名的中唐“牛李党争”时代,而且是李党的骨干力量之一,一直坚定不移地奉行跟着李党老大李德裕走的政策,而这位犯事的吴湘曾经与李德裕有过很深的积怨。由李绅来查办吴湘这个案件,到底有没有徇私枉法的现象呢?

特别是当后来李党再度失势,牛党卷土重来,吴湘家族的其他成员又投靠牛党成为骨干成员的情况下,这个案件被附加了太多政治色彩,变得极其复杂。比如吴湘家人后来的申诉材料中,对贪赃一事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而将主要笔墨都放在强娶民女一事上,甚至反过来攻击说是李绅自己要娶那位女子为妻故意抹黑吴湘;更有甚者,有些史料还进一步渲染说是李绅想夺这位女子送给李德裕以巴结之,但吴湘不同意,李绅便以调查经济来源的手法给他安插贪赃的罪名迫害他。

白居易真正的面目,一句话评价白居易的一生(3)

自此,案情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而那个时候,李绅已经老死,无法再张嘴为自己申辩,只能任由对方在换过任后的皇帝面前说一面之词。

幸而,今天的学者在查阅了大量笔墨官司材料后,大致可将这个案情的本来面目还原:1、吴湘贪赃一事属实,按照当时的律法,判他死刑没有任何问题;2、关于强娶民女一事,是吴湘主导,李绅与该女子并无关系,是否构成强娶罪名尚有争议,但因贪赃罪名属实,此罪已无关紧要;3、李绅还没等到秋后就迫不及待地将吴湘给砍头了,带有讨好李党老大李德裕的色彩,属于司法程序上的非正义,特别是李德裕还将对此事不满的几个言官贬出朝廷,乃是一种赤裸裸的党争手法,应当遭到鄙视。

无论吴湘是不是合该万死,李绅的做法,毫无疑问带有徇私枉法公报私仇的成份,乃是出于党争的需要而使的卑劣手段。党争的特点是只论立场不论对错,李绅身处时代的大漩涡之中,亦做不到超然物外淡然处之,无法走出党争本身的怪圈,这是他身上的局限性。

由于在这个事件上李绅的处理不当,后来的牛党便以此为切入点大举反攻倒算,李党从此彻底失势,延续了四十年的“牛李党争”自此画上句号,李党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李绅虽然早已身死,但仍然被剥夺曾经拥有的荣誉官位及爵位,甚至累及子孙,子孙都被严令制止不得进入官场任职。

不得不说,党争之恶劣,简直无以复加,株连九族都不算,当事人的名声还会因此被彻底搞黑搞臭,李绅身后也被牛党附会了不少卑劣事,于是,今天的人们就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个写下《锄禾》诗流芳百世的人,同时也留下诸多黑材料“遗臭万年”,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诡异性所在。

当然,话又说回来,当时的政治环境如此严酷,朋党之争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朝中士大夫想做到不站队保持独善其身几乎不可能,即便是我们熟悉的为人正直的韩愈、白居易们也不能幸免,他们一样内通阉寺外佞权贵以结朋党,以至宋代的道学家们说到这个都相当鄙视。连唐文宗都无可奈何地说:“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现代史学大家陈寅恪亦下论断:“当日士大夫纵欲置身于局外之中立,亦几不可能”。若我们从这点去看待李绅对吴湘一案的处置方式,亦不能不对之多生出几分历史的悲悯之情。

4、党争背景下的复杂人格

李绅这个历史人物,如果仅因为他的一首悯农诗而简单将他视作一个如杜甫一般身无官职却心忧天下的苦大仇深的主,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李绅首先是个政治家,其次才是诗人,其政治家的本色决定了其身上的复杂性。

其复杂性就在于,作为政治家的李绅,卷入了当时近乎你死我活的牛李党争之中,而且他所处的李党集团,最终完败给牛党集团,终李绅一生以至李绅死后都没有再翻案,因此,那些关于李绅所谓“劣迹”的记载,应该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牛党成员故意抹黑的。但是到底哪些是抹黑的哪些确有其事,今天的我们却已经无法完全辨清了。

人性本身的复杂,决定了历史的复杂,我们从以下两种完全不同的记载可见到李绅身上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

李绅写的悯农诗,为我们所熟知的是《锄禾》一诗,事实上悯农诗还有另外一首: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两首风格一致,都是站在百姓的角度为之疾呼的,但据一些史料笔记记载,李绅后来官居高位渐渐沾染官僚习气,有一年天大旱发生蝗灾,李绅却竟然向上奏报:蝗虫进入他管辖的地域但却不吃禾苗。

这种奇谈怪论,与当年祸国殃民的杨国忠上报“天虽雨,不伤禾”的笑话何其相似。蝗虫入境却不吃禾苗,这种自然界的奇迹当然不可能发生,该史料记载似乎反映了李绅当官之后却泯灭了自己的良心,为了官运,不惜牺牲百姓的利益以求这种近似祥瑞的假象以讨得皇帝的欢心。

此事上报之后,李绅果然得到皇上的嘉奖,还将这个事情刻石在寺庙里大加褒扬,但毕竟不是人人都像皇上一样躲在深宫高墙里的,消息传出,李绅遭到全天下士子的一致嘲笑(士大夫无不哂之)。

白居易真正的面目,一句话评价白居易的一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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