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发挥,把水搅浑,再趁机实现个人目的,这手段真是高明,看来能入阁拜相的,还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帽子扣得够大,吓得主考刘俨、黄谏赶紧上疏自陈,并翻出当时主持乡试时发的誓言,如有挟私作弊,则身遭刑戮,子孙灭绝!够狠。
虽然陈循、王文手段高明,可哪知道景泰帝压根儿不想事态扩大,何况又无切实证据,真要有个科场舞弊案,那也够丢人的。
于是乎景泰帝不痛不痒的回了句:考官虽无情弊,终是作事不精,有失旧制,但事已至此,姑且宽宥了吧。
得,陈循、王文两位大学士联手的精妙布置,竟无用武之地,完全是抛媚眼给瞎子看,白搭了。
两位大学士位列宰执,见惯风浪,并不气馁,八月二十八日又再次上疏,这次措辞就极为凌厉了。
两人历数洪武、永乐两朝科举弊案,太祖太宗都是重手惩治,甚至有考官、状元丧命,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也正因为此,使得科场风气为之肃然。可现在呢,科场之内藏污纳垢,受赃卖题、酣饮高卧、不分美恶任意批取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样如何能做到为国选才?
讲完大道理,两人也不再藏着掖着,王文直接愤懑的表示自己儿子的考题,他特意看过,按水平来说绝对能中举,可考官刘、黄等人只审阅了首场的三篇考卷,其他两场根本没细读就妄下评断,简直太草率了。
王文要求仿洪武朝旧例,将王伦、陈瑛的考卷和取中的一百三十五人的考卷,着礼部会同翰林院、六科十三道重行考对。
而陈循也不依不饶的揪着主考出的考题进行批驳,又是犯讳,又是讥讽朝廷、又是出题超纲,要求对考官严惩。
内阁两位大学士如今明摆车马,气势汹汹,景泰帝也不可能再等闲视之,于是命内阁另一位大学士高谷领衔,会同礼部、翰林院重新评定考卷。
高谷等人复勘后,发现取中的人中有优于瑛、伦者,也有相等者,更有不及者,只有第六名林挺的朱卷没有评语,但应该是疏忽所致,没有私弊。
而且高谷对陈循、王文如此做派很不以为然,他觉得王伦、陈瑛只在可取不可取之间,况且大臣子弟与寒士奔进已经令人诟病,他们还不安于义命,竟然欲借此加罪于考官,实在太不像话了。
景泰帝左右为难,为求两全,特下旨取王伦、陈瑛为举人,许明年参加会试,至于朱卷没有评语的林挺,却倒霉催的被黜落,考官也仅仅被斥责几句,又宽宥不罪。
景泰七年这场所谓的“科场徇私案”,大家也别全当故事来听,其实从里边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明代的科考规矩,下面我们一起涨涨知识。
先说这个乡试主考官的人员委任。
明朝的科举考试主要分四级,童生试、乡试、会试、殿试。其中童生试是府一级的小试,又分县、府、院三道考试,是最为基础的科举考试;而乡试则是省级大考,中式者为举人,在地方为乡绅,也有做官的资格;至于会试呢,取中者为贡士,只需经殿试排定名次(不会黜落),就是进士,有了官身。
所以乡试、会试是科举考试中的重中之重,朝廷也最为重视,为求公正选才,仅考官的种类就多达十四中之多,诸如:监临官、提调官、监视官、考试官、同考试官、印卷官、收掌试卷官、受卷官、弥封官、誊录官、对读官、搜检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