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
明朝吏部有尚书(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
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一人,主事(正六品)一人等官。
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
明朝户部:部主管民、钱之事,户部之首称户部尚书,相关古称司徒。户部
明朝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
明朝户部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广盈库、军储仓等。
明朝礼部:礼部主管仪制之事,礼部之首称礼部尚书,相关古称鸿胪。礼部
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铸印局等。
明朝兵部:兵部主管兵马之事,兵部之首称兵部尚书,相关古称司马。兵部
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会文馆等机构。
明朝刑部:刑部主管刑讼之事,刑部之首称刑部尚书,相关古称司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