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 原文
大有:元亨
宣圣讲义此大有彖辞也。四字表示明显。以大有之德用、本于乾也。乾之德元亨利贞。而先元亨。乾下离上为大有。离之用随乾而着。离以光明通天德。乾以刚健运离日。如日之行天。无物不照。无生不成。故曰元亨。明其通利万物。使之自然生育成达也。
同人以利贞为德。大有以元亨为德。合之为乾之全德。
以同人发于己。起于细。故利贞。
大有达于成。至于远。故元亨。
二者相须以用。其象往来。其道主宾。其功先后。其果初终。而大有者。同人所有也。同人者。大有之主也。故譬之农耕。先种后获之谓也。然大有为一切有。无偏无争。故为无贫。而非必富也。盖贫对富言。富于天下则为均。均则无贫。有贫有富。犹末富也。
故不曰富而曰有。以有者皆有也。凡有名者、皆物。而同人类者、皆其主也。故大有以无贫为旨。而不曰富。富于彼者贫于此。富于我者贫于人。皆独有也。而非大有。独有虽富。不足称也。必天下无贫。始为大有。是即均也。均业则安。均用则乐。均平者大同之世。
大有同人。乃大同之运会也。人不私其财。物不私其力。天下同用同给。而无私积。均安均乐。而无私争。是曰至富。是为大有。故名大有。而德体天而元亨。元者自然。亨者自通。言自然亨通。无不足也。无一物不得其所。无一人不遂其生。乃如天之覆也。日之照也。无处不至。无方不被。是元亨之真用也。大有因其富于天下。用于一切。利于无尽。达于无穷。故曰大有元亨。亨者享也。烹也。古一字而含数义。有亨即有烹。有烹即有可享。故主于尽物之利。极物之用。欲明大有元亨之详义。当从礼运大同一节中推求之。此大同所出也。大同必先有同人之道。而后成大有之用。二者失一。无由大同。故合之为乾元。为泰。为既济。分之为同人。为大有。为大小畜。以众陽统于一陰。既贵且乐。群而不妒。孚而自得。故曰大同。必基于共生。必先于共亲。必达于共存。故大有以物利而供同人者也。
《项安世〈玩辞〉》大有:元亨。
【释名】:
一阴居尊,众阳应之,阳体大,以其阴有阳,故曰大有,言其所有者大也。
乾类天,离主日,兑象月,日月丽天,照临品类,万物所归,是皇天眷命,而君王富有四海之象。
柔居尊位,光明虚心,众阳应之,物所归焉,盛莫大于此,是《大有》之义。
【观象】:
初四互乾,乾知大始,首出庶物,是以「元亨」归之。
二五、初五皆互夬,五阳决一阴,君子道长,小人道消,盛世之应也。
邵子曰:“自古圣君之盛,未有如唐尧之世,君子何其多耶!时非无小人也,是难其为小人。”此之谓也。
三上互睽,小事不可以大亨,以其上下悖也。
大有反同人,一阴处下,其势不足以有众,唯同乎人者,《同人》之象也。
一阴居尊,人皆同我,为我所有者,《大有》之象也。
大有对比,皆是人来附我,《比》次于《师》之忧,故刚中以威不服,乃有后夫之凶。
《大有》次《同人》之亲,故柔中以怀远人,乃有天佑之利。其时若此,其道若此,其象亦若此。
【玩辞】:
大亨通。六五柔得尊位而上下五阳应之,其占若此,则其王道也大,其受命也亨。
《书》曰:“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者,谓此者也。
【疏传】:
《序卦》曰:“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与人和同,万物所归,富甲天下,故《大有》次《同人》也。
《杂卦》曰:“大有则众也。”先天八卦乾舍南方,后天八卦离次南方,乾离一气,其势众也。
【卦变】:
五之上,《夬》变《大有》,六五主卦,一阴而有众阳,其道元亨。
《高岛易断》火天大有
按:大字从一从人。一者天也,以人贯天,天人一致,所以谓大也。
有字从又从月,又手也,持也;月渐渐生光,满则光大,有大有之象焉。
此卦《离》上《乾》下,《离》炏,《乾》作三,合作?字。
卦位六五一阴居尊,五刚之大,皆为尊位所有,故曰《大有》,遂以《大有》名卦。阴小阳大,阳为阴所有,宜曰小有,不知爻虽阴,位则居阳,五刚为九五主阳位者所有,故不曰小有,曰《大有》。
大有:元亨。
《正义》曰:柔处尊位,群阳并应,能大所有,故称《大有》。
元为善之长,大有得《乾》之元,以流行成化,故以“元亨”归之。
程子曰:诸卦“元亨利贞”,《彖》皆释为“大亨”,恐与《乾》《坤》同也。凡卦有“元亨”者四,《大有》、《蛊》、《升》、《鼎》也。
《周易注疏》
乾下离上。大有:元亨。
【注】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
【疏】正义曰:柔处尊位,阳并应,大能所有,故称“大有”。既能“大有”,则其物大得亨通,故云“大有元亨”。
个人理解大有: 卦象
日月得天
个人理解这里面的所说的善恶
以离为善, 为向往光明
以兑为遏, 为私欲逐物
外彰显光明, 内去人欲
兑: 为刀/兵
正是格物的动作!遏恶
向内正己, 克己复礼
日月同辉,应了一句 无善无恶
所谓的恶,有上来
色上来,受上来,想上来,行上来,识上来。
五蕴不空,恶念不停。
色受想行识, 凡圣共有, 共赖其而用,共赖其而有。
于相离相 于空离空。方为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