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江户时代,各地开始在法令、藩法、乡村规约上,禁止夜爬。
幕府和藩政禁止夜爬,更多是从经济上考虑的。
江户时代,大量的游女屋、游廓、游廊、游里开始兴起,为官府创造了不菲的收入。“游”在日语里指玩,“游廓”其实就是青楼。游廓的设立,受官方管理和保护,必须持证经营,照章纳税。
夜爬,属于无证服务、无偿服务,对地方财政没有任何贡献,而且和游廓形成替代竞争,冲击游廓的业务,当然要取缔。
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禁令无人遵守,形同废纸,继续你禁你的,我爬我的。
大案在昭和时代,发生了一起惊天大案,终于危及了夜爬的存在。
都井睦雄,1917年生,6岁时父母死于结核,由祖母抚养长大,一直生活在冈山县苫田郡的贝尾部落。
1937年底,适龄青年都要接受征兵体检,都井患有结核,被鉴定为丙等(不合格)。
在当时的日本,女性有崇拜甲等男子的风气。从这以后,同村女性都以都井的体检丙等,还有结核病为由,拒绝和他继续夜爬。
通常来说,患有结核病的男子,*特别强烈。半年里,都井屡屡被拒,一次夜爬都没有爬成,不由得恼羞成怒。
1938年5月21日深夜,曾经和都井发生过夜爬、后来嫁到外地、最近又回村探亲的两名女性,拒绝和找上门来的都井夜爬,这让都井彻底爆发了。
一个半小时内,他*死村中30人,重伤3人。
黎明之前,都井爬上4公里外的仙之城山顶峰,写下遗书后自尽。
被*的30人里,包括都井的祖母。他在遗书中说:“让她活下去面对一切,那也太可怜了”。
都井睦雄事件,震惊了日本社会。
学者们开始愤怒声讨夜爬。民俗学学者柳田国男直言,这简直是“淫风陋习”。评论家小谷野敦认为,这是一种强制行为,带有犯罪性质。
《大阪每日新闻》抨击这一“至今仍残存于深山村庄,根深蒂固的男女关系的陋习”。
从此,日本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取缔民间夜爬。
废止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
在驻日美军的主持下,对日本的刑法进行了修正。夜爬被认定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列为严重犯罪行为。
在严刑峻法面前,夜爬习俗逐渐走向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