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悯是人的天性
卢梭
当初,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似乎彼此间没有任何道义上的联系,也没有什么大家公认的义务,因此,他们既不能被看作是好人,也不能被看作是恶人;他们既无邪恶之心,也无为善的美德,只有从生理意义上来理解这两个词,我们才可以把对保护自己的生存有害的品质称为邪恶,把对保护自己的生存有益的品质称为美德,而且,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还应当把最不反抗天性的冲动的人称为最有美德的人。不过,只要我们不拋开这几个词的通常的意思,我们就最好是不要匆忙下结论,并捐弃我们的偏见,用天平来衡量一下:在文明人中是不是美德多于邪恶?他们的美德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是不是比他们的邪恶给他们带来的害处多?在他们已经知道他们应当互相为善以后,他们的知识的进步是否足够弥补他们互相造成的伤害?最后,从总的方面来衡量,让我们评判一下:是处在既不担心别人对自己作恶,也不希望别人对自己为善的境地更幸福,还是处于全面依附的地位,全盘接受那些对他们不负有任何义务的人的指挥更幸福?
我们尤其不可像霍布斯那样,因为人没有任何善的观念,便认为人天生是恶人;因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美德,便认为人是邪恶的;人从来不对他的同类效劳,因为他认为他对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人自认为他有取得自己所需之物的权利,因此便以为他自己是整个宇宙的唯一的主人。诚然,霍布斯看出了现今的人们对自然的权利所作的种种解释的缺点,然而从他自己所作的解释中得出的结论就可看出,他的解释的着眼点也是错误的。既然这位作者是根据他自己提出的原则进行推理的,他的论点就应该这样来表述:我们在自然状态中对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的关心,是丝亳不妨碍他人对保护他自己的生存的关心的,因此这个状态是有利于和平的,是适合于人类的。然而他在书中所说的话却恰恰相反,因为他把为了满足许许多多*而产生的需要,与野蛮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而产生的需要混为一谈了;其实,这些*乃是社会造成的,而且,正因为人的*从生,才使法律成为必需的东西。既然霍布斯认为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我们就要问:野蛮人是否也是一个强壮的孩子?如果我们承认他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该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如果这个人强壮的时候也像他柔弱的时候那样依赖他人,那么,什么过分的事他干不出来呢?他的母亲如果不及时喂他奶,他就会打她;如果他觉得他的弟弟招他讨厌,他就会指死他;如果别人碰撞了他或打扰了他,他就会咬别人的腿。说自然状态中的人是强壮的,与说自然状态中的人需要依赖于人,这两种说法是矛盾的。人只有在处于依赖状态的时候才是柔弱的;如果他无拘无束,不依赖他人的话,他早就是很强壮的了。霍布斯没有看出:我们的法学家所说的阻碍野蛮人使用理智的原因,正好就是霍布斯本人所说的阻碍野蛮人滥用他们的官能的原因。因此,我们认为野蛮人之所以不是恶人,其原因恰恰在于他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智慧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欲念的平静和对惡事的无知;他们从对恶事的无知中得到的益处,比别人从对美德的认识中得到的益处多得多。此外,霍布斯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人天生就有一种不愿意看见自己同类受苦的厌恶心理,使他不至于过于为了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损害他人,因而可以在某种情況下克制他的强烈的自尊心,或者在自尊心产生之前克制他的自爱心。我认为这是人类唯一具有的天然的美德;这一点,就连对人类的美德大加贬抑的人也是不得不承认的,因此,我不怕任何人提出反对的意见。我认为怜悯心是我们这样柔弱和最容易遭受苦难折磨的人最应具备的禀性,是最普遍的和最有用的美德;人类在开始运用头脑思考以前就有怜悯心了;它是那样地合乎自然,甚至动物有时候也有明显的怜悯之心的表现。且不说母兽对幼兽的温情和在危险时刻不惜牺牲性命保护它们,我们经常看到,就连马也是不愿意踩着一个活着的生物的身体跑过去的。一个动物在它的同类的尸体旁边走过时,总是感到不安的;有些动物甚至还以某种方式掩埋它们死去的同类。走进屠宰场的动物发出的哀鸣,表明它们对所看到的恐怖情景是感同身受的。我们很欣慰地看到 《蜜蜂的寓言》的作者已不得不承认人是一个有感情和同情心的生物。他以平淡和细致的笔调描述了一个动人的事例:一个被囚禁的人看见一头猛兽从一个母亲的怀抱里抢走了她的孩子,用尖锁的牙齿咬孩子的肢体,用爪子掏取他还在跳动的内脏。他看到的这件事情虽与他个人无关,但他心中的感受是何等悲伤啊;目睹这种情景,而自己却不能对晕过去的母亲和垂死的孩子一伸援手,他难道不难过吗?
这是纯粹的天性的运动,是先于思维的心灵的运动;这种天然的怜悯心的力量,即使是最败坏的风俗也是难以摧毁的;在剧院中,我们每天都可看到被剧中的不幸者的苦难遭遇感动得伤心流泪的观众,尽管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人身为暴君,嬮屡对敌人滥施酷刑。如嗜血成性的苏拉,对不是由他造成的痛苦,也是很伤感的;又如菲尔的暴君亚历山大,尽管他每天听见被他下令*害的许多公民的叫声无动于衷,但他从来不敢到剧院去看悲剧,因为他害怕人们看见他同剧中的昂朵玛克和普里亚姆一起叹息。
心地的温情,
是大自然把眼泪给予人类的同时
赠予人类的礼物
曼德维尔已经很清楚地认识到:如果大自然不赋予人类以怜悯心来支持他的理性,那么,人类尽管有种种美德,也终归会成为怪物。但是,曼德维尔没有看到的是,人类的种种社会美德(曼德维尔否认人头有这种美德)全都是从这个品质中派生出来的。的确,人们所说的慷慨、仁慈和人道,如果不是指对弱者、罪人和整个人类怀抱的怜悯心,又指的是什么呢?其实,从深层次的意义上看,人们所说的善意和友谊,无非就是对某一个特定的对象所抱有的持久的怜悯之心而已,因为我们希望某一个人不受苦,不是希望他幸福,又是希望他什么呢?即使说怜悯心真的只不过是使我们设身处地地为受苦的人着想的一种感情(这种感情在野蛮人心中不明显,但甚强烈;而在文明人心中虽较明显,但很微弱)。这种说法,除了更加有力地证明我的论点符合真理以外,还能说明什么呢?的确,在旁边观看的动物愈是对受难的动物的痛苦感同身受,它的同情心便愈是强烈。很显然,这种感同身受的程度,在自然状态下比在理智状态下更真切得多。理智使人产生自爱心;而加强自爱心的,是头脑的思考。自爱心使人汲汲于关心自己,使他远离一切使他感到为难和痛苦的事物。哲学使人孤独,使他在看见一个妥难的人时,竞暗自在心中说:你想死就死吧,只要我平安无事就行了。只有整个社会的危难才能惊醒哲学家的沉睡,把他从床上拉起来。即使有人明目张胆地在哲学家的窗前掐另一个人的脖子,他也能若无其事地用手捂着他的耳朵,稍加思索之后,便不让他心中激动的天性使他对那个被*害的人表示同情。野蛮人绝没有这么高超的本领;由于他缺乏智慧和理智,因此,他,总是一往无前地发挥人类天然的感情。在社会动荡不安时,在街头发生争吵时,奔赴现场的总是平民,而行事小心的人却往往避而远之;把打斗的双方拉开,挺身出来阻止诚实的人们互相厮拼的,往往是市井小民和菜市场的妇女。
可以肯定的是,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感情,它能缓和每一个人只知道顾自己的自爱心,从而有助于整个人类的互相保存。它使我们在看见别人受难时毫不犹豫地去帮助他。在自然状态下,怜悯心不仅可以代替法律、良风美俗和道德,而且还有这样一个优点:它能让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对它温柔的声音充耳不闻。它能使每一个身强力壮的野蛮人宁可到别处去寻找食物,也不去抢夺身体柔弱的孩子或老人费了许多辛苦才获得的东西。在训导人们方面,它摒弃了“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样—句富于理性和符合公正原则的精辟格言,而采用“在谋求你的利益时,要尽可能不损害他人”这样一句出自善良天性的格言,尽管这句格言没有前一句格言完善,但也许更有用处。总而言之一句话,我们不应当在高深的理论中而应当在这种自然的感情中去寻找人即使没有受过教育的熏陶也不愿意做恶事的原因。虽然苏格拉底。和具有他那种素养的人可以通过理性而获得美德,但是,如果人类的生存要依靠组成人类的人的推理的话,则人类也许早就灭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