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古刹”洛阳白马寺始创于东汉,由汉明帝敕命建造,因具有官方属性,故以“寺”命名。从它开始,佛教僧院被称为佛“寺”。
大案要案归“大理”
随着佛教广传,佛寺越来越多。不过“寺”作为官署的代称,并没有废弃。秦汉时代,官中央署称“寺”,高级官员称“卿”。
秦汉朝廷设“九卿”,其中“廷尉”一职,负责审理全国各地的刑狱重案。西汉以来,廷尉曾多次改称“大理”——源自传说中尧帝时的名臣皋陶(gāo yáo)掌管司法,被称为“理官”或“大理”。北齐时,朝廷将九卿机构统一用“寺”命名,“大理”与“寺”正式连称。
后来隋、唐沿袭了这套名制。
唐代大理寺遗址保护碑,位于今天西安城墙西侧
摄影:子子村
据《旧唐书》记载,唐代除了主管刑狱的大理寺,还有鸿胪寺(主管外交)、宗正寺(主管宗族户籍)、太常寺(主管祭祀礼乐)、光禄寺(主管朝会宴席)、司农寺(主管粮食仓储)、太府寺(掌管贸易财政)、卫尉寺(负责门卫仪仗)、太仆寺(主管车马交通),合称“九寺”。
在唐朝,大理寺职能类似现在的全国最高法院。负责审理高级别(和京城)的大案要案,并复审地方重案。
动画中的大理寺
如果案件刑罚到了流放或死刑的程度,大理寺审判完后,要递交刑部和御史台复核。刑部掌管司法政令和审判复核,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御史台负责监察,类似现在的检察院和中纪委。
这三大部门合称“三法司”,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尤其是冤狱,会交由三法司联合同审——后来民间常说的“三堂会审”就来源于此。
图片来自:《鹤唳华亭》
“神断”为主“神探”为辅
唐代大理寺的最高官员叫“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手下设有两名“少卿”,相当于副院长。